房产税企业税收的征管问题与建议(房产税企业税收的征管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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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一下关于房产税税制有什么见解吗?
推进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思路
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在现行的税制中,房地产业领域涉及的税项主要有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
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等10多类。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
房地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房地产税制与经济发展存在矛盾;同时,由于不同税种出台的时间不同,造成不同税种之间的冲突。
1.税种设置存在功能缺陷。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构成的一个特点是,在房地产保有阶段课税少、税负轻;而在流通领域则多个税种同时课征。这相当于给了土地保
有者无息贷款,即只要土地未进入流通,就无须为土地的增值而纳税。这样做实际上鼓励了土地保有,助长了土地投机。
2.税基狭窄,收入比重低,财政功能不强。我国现行房产税税制规
定,房产税只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另一方面,现行税制还把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财政拨付事业费的机构、个人居住用房等房产列为免
税对象。现行土地使用税也排除了农村土地,仅限于对城镇土地征税。房地产税范围过窄,税基偏小,限制了税收聚财作用的发挥,也使得房地产税收难以成为地方
政府的主体税种。 3.内外两套税制有违
公平。实行内外有别的两套税制,不仅给税收征管增加了难度和成本,还造成内外资企业竞争起点不同和不公平的税收待遇,也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
4.税收立法层级低,税权划分不合理。1994年,我国开始实施分税制,主要着眼于收入的划分,对税收管理权限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划分并未做出全面的规范,
税法体系还没有形成税收立法、执法和司法相互独立、互相制约的机制。现行的内外资企业房地产税,其法律依据是由国务院制定并以暂行条例的形式颁布实施,税
收制度仍然停留在行政法规的层次上,级次较低。
5.租、税、费体系混乱,税收负担偏重。租、税、费三个经济范畴,在理论上的区别十分明显。但在实践中,以税代租、以费代税、以税代费、以费挤税的现象非
常普遍,限制和削弱了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目前,我国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全过程的13种税,约占建设成本的9%;而各类规费却占到了41%,各种收费增
大了房地产的开发成本。 二、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房地产税制体系改革的总体原则是: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房产税,简化税制;扩大税基,公平税负;对于房地产相关收费将“取消一批、保留一批、转移一批、转为税
收一批”。即,对现行的涉及房地产方面的税种进行整合,取消一些不适应经济发展的税种,合并税基重叠或有紧密关联的税种,将开发、交易环节过重的税收负担
后移到房产保有阶段。建立一个以土地年租金为基础、物业税为先导、其他房地产税费为辅助的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租、税、费体系。同时,提升房地产税收的立法层
次,并适度分权,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估价制度等税制改革的配套措施,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具体构想
1.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我国物业税的基本框架可如下设计:一是将现行房地产保有环节的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合并,对土地、房产开征统一的物业税。二是
统一内外税制。纳税人为内外资企业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人。三是以经过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市场价值,作为物业税的计税依据,使得物业税和评估紧密联系
起来。四是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全国不宜采用统一税率,且税率不宜过高。税率可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一个弹性控制区间,各地区可按照自身社
会经济发展的水平、纳税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地方政府年度预算等情况,在许可的弹性区间内选择适用的税率。
2.正确处理税、租、费的三者关系,切实做到正税、明租、少费。正税,是要同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相适应,考虑房地产交易的全过程,建立一个有利于房地产市
场健康发展的房地产税收体系,使房地产税收既能达到一定的收入规模,又能有效地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房地产资源的合理利用。明租,是要设立地租。如果不
对土地使用者收取地租,就等于否定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同时,要将原来的土地批租制改为土地年租制,由一次性收取几十年土地出让金改为每年收取一次土地
年租金(土地使用费)。少费,是要尽量少用费的形式,严格区分各种费的类型,正确制定各种费的标准,严禁以费代税和乱收费现象。
3.完善配套改革措施。一是适当下放税政管理权限。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一定的税制管理权限。如中央只负责制定该税种的基本税法,而将其实施办
法、税目税率调整、税收减免的执行及其征收管理等权限赋予地方。这不仅有利于维护中央的税制统一,而且有利于各地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灵活处理税收问题,充
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二是完善财产登记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三是清理整顿现有收费项目。对现行的政府基金、收费进行清理,即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
费,按照受益原则,保留一部分有偿服务、经营性收费和少量必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属于地价的收费归入地价中,把一部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转为税收。四是
注意房地产税制改革与其他税种、税制之间关系的协调。房地产税制的变动,将关系到有关房地产业的多项税收和收费,甚至还牵涉到个人所得税。因此,改革房地
产税制必须综合考虑,要把该项改革和整体税制完善结合起来,处理好相关税种之间的关系。
房产中介税种如何征收?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很多朋友都会把房产买卖的事情托付给房产中介来办理,不过房产中介也只是负责一部分,有些事情还是需要自己去办理的,比如房产行业的税费缴纳就建议大家是自己去办理,如果大家不知道税费收取的情况,可以询问中介,也可以通过本文来了解。
很多朋友都会把房产买卖的事情托付给房产中介来办理,不过房产中介也只是负责一部分,有些事情还是需要自己去办理的,比如房产行业的税费缴纳就建议大家是自己去办理,如果大家不知道税费收取的情况,可以询问中介,也可以通过本文来了解,那房产中介税种如何征收?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房产中介税种如何征收?
1、楼市调控新国五条内容发布,出售自有住房,个税按20%计征楼市调控。中国政府网昨天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即“新国五条”全文,以下简称“新国五条”)证实,此前楼市关于调控紧缩的传闻并非空穴来风。“新国五条”中不仅要求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还特别强调,出售自有住房所得须缴20%的个税。
2、房产税的税率: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
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房屋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屋房产税的地区。房屋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范围征税房产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征收范围。
1、房产税征收范围:房屋房产税并不是对的房屋都征税房产税,而不仅仅是对城镇的商品房、经营性房屋征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房屋财产税,也是一种财产税,那么就是直接税;
2、房屋房产税的征收标准:由于目前并无确定的征收标准,根据其他国家及试点城市的政策,大概的标准应该是从价计征或者房屋从租计征;房屋从价计征是按房屋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屋余值计征。房屋从租计征是按房屋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
以上就是房产中介税种如何征收?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和标准是什么的全部内容,房产中古街的税费收取方式就是这里讲到的这样,大家在进行房产税费缴纳的时候也要多注意税费的征收范围以及征收标准,购房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希望大家都能花时间去了解用心去购买。
房产税征收问题
1、房产税问题:社会本矛盾,购房是老百姓的钢性需求。但房子叫“商品房”。既然是商品,就该遵循商品本该具备的特性,买卖自由原则,买得起就买,买不起就不买。好比在商场里购物,总不能说东西贵就要求降价吧。除非把房子改名不叫“商品房”。但那样分管城建和经济口的官员又不愿意。他们也要考虑自己的仕途,比如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发现经济发展缓慢、税收不高,势必会考虑下一任的地区长官是否该让他连任。而对于房地产开发商,他们为了响应用户党中央号召(要包括中部崛起),势必到有发展前景或税政倾斜度较大地区投资,一方面带动经济发展,但商人不是慈善家,都希望利润最大化。所以,另一方面是为了赚大钱。起先政府用优惠政策引导开发商来投资,等资金投放市场并进了地方财政,政府又一方面为了执政地位、另一方面是为了给老百姓请命、出头要求开发商降价,甚至出台一些政策让市场逼迫开发商降价。试问还会有多少开发商来投资?所以只能把“商品房”换个名。否则,货币战争将导致将来生产出“商品盐”,你买不?
归根结底,房价高是政府造成的,寸土寸金的低价也是政府定的。政府要发展一个区域,势必会从财政拨款以修建很多配套设施,比如银行、商场、医院、学校、公交站点,甚至把很多行政部门设立在该区域内。届时会有人群从很多周边城市涌进该地区。如果我是开发商,我也会来投资。在生活便利的地块修建住宅小区,价格绝不会低。没人会在偏远山区修单价过万的小区吧!生活便利的地区必然是人多地少,但购房是刚性需求,这使开发商“有机可乘”。用“有机可乘”实有贬义,但任何商人都会如此。比如面对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时谁又不想把自己的国家的利润最大化呢?我们坚决用户党的领导、支持党发展经济建设。但发展经济建必然会带来“高房价”。如果一个城市要向国际大都会靠齐,或者要申请直辖市,就要有经济发展,同时税收占绝对优势,但税收也是从各个行业特别是房地产行业产生,所以政府也不想房价过低。针对这种情况,只能抑制房价快速增长,出台房产税似乎不大合适,那别人买房向国家交税时政府为何不在购买环节予以制止(限购令),也是为税收着想。这跟先用优惠政策“引诱”开发商来投资,等企业缴税后又要他们降价是一个理。
2、亮化工程和构建节约型社会也矛盾。历届地区行政长官都想在任期间使所管辖的区域在税收上有所提高。一发展了经济,二给自己升迁带来筹码,这很正常。但也不是别人所有好的经验和管理自己用来也好。其他经济发达的地区的电价也不完全是财政支出,税收起了很大作用。税收是哪来的,难道靠征收房产税吗?税种越来越多,证明国库没了,很多钱在百姓手上。所谓“拉动内需”,就是把左手钱放到右手来。就汽车降价这一现象,先让很多人买车,买了后又加收税种,这跟老百姓买房时不制止,交税后又加收房产税是一个理。
3、为何公安、城管等部门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不是很好,关键在管理。中部崛起政策很好,但不能把人堆积到中部,而是把人中的精英加以集中。很多外地人来务工,那么在卫生、环保、治安、城管、住房、就业、社保、交通等方面也带来麻烦,很不好管理。
4、治安案件中很多是外来人作案,因为外来人口中也有很多流窜犯。包括很多郊区拆迁后一夜爆富的小年轻,他们时常是黑皮、光头、项链、休闲服、有的甚至是嗨衣嗨裤到中心城区做沙石霸、开课、吹嘛果、打沙。扰乱社会治安、影响自身和他人身体健康。其实最早中心城区的高级毒品并不产自本城区,而是从郊区流进。人多了,治安成了问题。很多人觉得警察腐败,可我不这样想,我尊敬他们,他们个个是好样的。他们也是人,人都有精神底线,总不能让每个警察都像少数劳模那样累病吧。体力再强的运动员也有疲软之时。有些大城市,警力配备完善,比如上海。听说上海是全国破案率较高的城市之一。但人家对外来人口和车辆是如何管理的?计算一下,假比上海一天发10起治安案件,每个案件有2--3人负责,破案率能不高?而我们城市,发案率高,且每个警察负责好几起案件,破案时间必然滞后,破到疲软之时就会寻求治标不治本的破案手法(腐败),老百姓又说效率不高,慢作为,受贿等。为何会这样,就是因为人多了、流窜的人更多。每年逢年过节,外地人都回老家了,我们的城市才最真实。
5、人多了,卫生成了问题,餐馆油烟、饭盒、地沟油、无证的私人食品作坊......很多是外地人搞出来的。大部分外地小商贩在路边摆摊设点、违章占道城管能不管吗?他们仅为了一己私利不顾及卫生、环保,遭到城管执法,他们对城管印象好吗?这叫城管局的行风评议怎么搞?说到餐饮,卫生就不谈了,都看得到。包括假冒一次性消毒的碗筷、地沟油、无证的小食品加工场不都是外地人搞的吗?说句难听点的话,自己家人吃饭还要外人做,请保姆啊?而且请的很多事不环保、不健康的保姆。但话又说回来,我们城市有很多人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想做、爱面子、将排场,用好吃懒做。如果“自家人”勤劳点,外来人能有污染我们环境的渠道和空间吗?相反,很多购房者都是外地人啊。我们为何就不能树立自己的饮食品牌,难道这餐饮业真的很难、很丢面子?如果你们能坚持也可以像外地人那样买房、买车。
6、人多了,就业也成问题。本城人很多都没有岗位,还要安排外来人就业,甚至要求民营企业给他们买三金。政府甩包袱?钱从哪来,国家难,民营企业就不难?
7、人多了,汽车降价厉害。买车的人多了,尾气排放多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永远跟不上汽车产量和人流量,交很拥堵,省、市领导不会感受到堵,因为他们走到哪都有武警、公安开道。
8、总说货币升值、全民GTP如何如何好。其实是对外升值、对内贬值。货币是否增值只看物价。(每年都是8个坛子7个盖,哪有问题盖哪,治标不治本。)
关于房产税企业税收的征管问题与建议和房产税企业税收的征管问题与建议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