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信息网上查询系统(重庆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
1月8日,重庆住建委发布《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和实施电子化审批的通知》。
通知原文: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和实施电子化审批的通知
渝建管〔2021〕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和
实施电子化审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重庆市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函》(建办市函〔2020〕655号),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的通知》(渝建发〔2020〕6号)要求,经研究,我委决定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对我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2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需通过新版“重庆市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自2022年1月1日起,二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不再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和使用规则详见附件一,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流程详见附件二)
二、凡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及其聘用企业在办理业务前,须在“新系统”中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可选择“新系统”网上认证,也可选择现场认证。(实名认证流程详见附件三)
三、二级建造师逾期初始(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或延续注册申请时,由申请人和聘用企业对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情况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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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为做好新旧系统的衔接工作,2021年1月25日至1月31日为系统调试过渡期。期间,若申报注册事项,请按电子化审批方式申报。
附件:1.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和使用规则
2.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流程
3.重庆市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实名认证流程
附件一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
和使用规则
为方便电子注册证书的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和使用规则如下:
一、电子注册证书载体和信息
电子注册证书采用ODF格式文件为载体,电子注册证书页面信息包含:注册人员基本信息、个人签名、证件照片、注册专业、聘用企业名称、发证机构电子签章以及验证二维码等。
二、电子注册证书使用规则
(一)证书颁发
二级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申请批准后,系统生成并颁发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或变更注册被批准的,生成并颁发新的电子注册证书,旧的电子注册证书失效;全部注册专业被注销的,电子证书失效。
(二)证书领取
证书持有者本人登录新系统中“电子证书管理”栏,领取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可自行打印,供企业及个人业务使用。
电子注册证书文件和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黑白或彩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证书验证
证书验证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核验电子注册证书实时信息。
1.注册人员信息查询(官方网站验证)
注册人员详细信息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mohurd.gov.cn)查询验证。
也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http://zfcxjw.cq.gov.cn/)上的“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查询验证。
2.OFD文件验证
使用suwellreaderper软件,打开电子注册证书OFD文件,通过对证书的电子签章验证证书是否被篡改,对于被篡改的证书,suwellreaderper自动提示。
3.二维码验证
使用扫码设备或软件扫描二维码跳转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应地址进行查询验证。
(四)证书使用
电子注册证书经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后,持证者可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三、证书样式
电子注册证书显示大小为A4(竖版)大小。
附件二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电子化
申报和审批流程
一、个人和企业认证
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及其聘用企业通过“渝快办”(个人办事→服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委→二级注册建造师相关注册)登录新系统。个人在“渝快办”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每次申报相关业务前,须进行人脸识别。企业身份认证可选择新系统网上认证,也可选择现场身份认证。
二、网上申请和受理
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通过新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原件扫描件,提出注册申请,其聘用企业确认后,通过新系统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个人填报信息经系统数据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事项于上报后第二个工作日在网上受理,出具受理凭证。
三、网上审批
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注册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注册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由聘用企业在新系统确认后即为完成注销注册,电子证书同步注销。申请注册的人员及企业可通过新系统查询相关审批工作进度。
四、电子证书颁发和领取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批准后,新系统生成并颁发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具有纸质注册证书同等法律效力。证书持有者本人应当登录新系统中“电子证书管理”栏,领取电子证书。
(二)实施电子化审批前仍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自实施之日起,由该证书持有者本人通过 “渝快办”(个人办事→服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委→二级注册建造师相关注册)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人脸识别进入 “电子证书管理”栏,上传本人签名照,领取电子证书,证书有效期维持不变。自2022年1月1日起,纸质注册证书不再使用。
附件三
重庆市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实名认证流程
实名认证分为个人实名认证和企业身份认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个人实名认证
个人实名认证实行新系统网上认证。个人通过“渝快办”注册账号并实名认证后,点个人办事→服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委→二级注册建造师相关注册,在新系统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若无法通过人脸认证的,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重庆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现场认证),识别通过后即可提交业务申请。
二、企业身份认证
企业身份认证通过新系统进行,企业通过“渝快办”注册账号后,点个人办事→服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委→二级注册建造师相关注册进入新系统,根据相应提示选择身份锁认证或现场认证。
1.身份锁认证:该功能用于已取得原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身份锁(或用户名、密码)的企业用户。通过身份锁(或用户名、密码)在新系统认证时,如果“渝快办”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原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统一信用代码不一致,或原身份认证锁遗失、不可用的企业,须进行现场认证。
2.现场认证:该功能用于从未取得原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身份锁(或用户名、密码)的企业用户。选择现场认证的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代办的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前往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