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夹具设计说明书(焊接夹具设计说明书电子版)
本指南明确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方式、方法,供各工贸企业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中作为参考。本工作指南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术语与定义
(一)风险: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的严重性的组合。
(二)风险点: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区域和系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区域和系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可划分为静态、动态两类。
1.静态风险点是指生产过程中有关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区域的风险点。
2.动态风险点是指生产过程中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操作及作业活动的风险点。
(三)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和(或)环境影响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可划分为第一类、第二类两类。
1. 第一类危险源指生产过程中固有的各种能量或有害物质,也就是根源、源头类危害因素。
2.第二类危险源指导致约束、限制能量或有害物质措施(屏障)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四)风险辨识:识别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
(五)风险评估:运用定性或定量的分析方法对危险有害因素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的过程,得出评估结果。
(六)风险分级: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不同风险按照需要关注程度进行排序的过程。
(七)风险分级管控: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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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事故隐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九)隐患排查:指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行为,是以风险管控措施为重点,对其有效性进行经常性核实确认和不断完善,是控制、降低风险的保障手段。
(十)隐患治理: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本清单供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时参考使用,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全面识别本企业所有工艺装置、设备设施、场所以及作业活动中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下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确定其存在的部位、类型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形成本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第一部分:公共部分
序号
部位
风险辨识
风险分级
可能导致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爆炸危险性厂房的泄压
爆炸发生时,泄压面积不符合要求,扩大了爆炸的危害性。
重大
爆炸
(1)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门窗,门、窗应向外开启。(2)泄压面积应经过计算,并符合GB 50016 要求。
2
压力容器、管道
超压使用、安全装置缺失或失效。
较大
火灾物体打击容器爆炸
(1)容器、管道的设计压力应当不小于在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最高的压力与温度组合工况的压力。容器、管道不应超压运行。(2)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安全联锁等安全装置。(3)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阀、爆破片、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装置。(4)容器、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容器、管道的安全操作要求。
3
主电室、电气室、配电室
未设置通风或空调系统,电气盘、箱、柜安全防护装置缺失。
较大
火灾触电
(1)设置通风系统或空调系统,确保电气设施完好。(2)电气盘、箱、柜必须设置设备编号、当心触电标识、单线系统图、接地和接零标识。(3)相序线及接线标识规范、柜门保护接地并牢靠、接线位和母牌等裸露部位均有有机玻璃罩、穿线孔应封堵、线路应横平竖直、固定有序。
高、低压电气柜前未铺设绝缘胶板,使用不合格安全用具。
较大
触电
(1)高压柜前必须铺设绝缘胶板。(2)高压试电笔、绝缘手套、绝缘套鞋、接地线等电工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按检验标准要求送检,并张贴标识,确保有效。
4
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内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重大
其他爆炸
(1)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2)设备、机架、管道的每段金属外壳间应采用跨接等方式,形成良好的电气通路,不得中断。(3)吸风口应能有效控制和收集粉尘,其风速应根据粉尘特性合理选择,避免管道堵塞或不能有效吸尘。(4)建立回收尘的收集、储存、处置的密闭措施,防止二次扬尘。
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重大
其他爆炸
(1)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除尘系统按工艺分片(分区)相对独立设置,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各除尘系统管网间禁止互通互连。(2)应采取预防粉尘爆炸在除尘系统之间扩散的隔爆措施。一个除尘系统同时存在多个粮(料)仓设有多个吸风口时,则各个吸风口应分别设截止阀。
5
液氨管线
液氨管线超压破裂造成液氨泄漏。
重大
中毒和窒息
液氨管线禁止穿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
6
液氨制冷
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重大
中毒和窒息
人员较多的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不得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应用其他介质进行二次换热或采用单独的环保型冷媒空调系统。
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重大
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
(1)单台快速冻结装置和其它加工工序设置在同一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超过9人的,快速冻结装置必须隔离在单独的作业间内。(2)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采用密封性好、阻燃材料进行物理隔离,隔离门采用平开防火门并向外开启。(3)应使用隔离墙对速冻机进行全封闭形成单独作业间.隔离墙应预留与速冻机进料口与出料口对应的进出口;隔离墙与设备的距离应满足检维修需要;部分隔离墙可利用现有车间外墙。(4)隔离墙的高度应隔离至车间建筑物顶部,将快速冻结装置的供液管和回气管隔离在作业间内,严禁隔离墙只隔离至车间与车间吊顶位置.快速冻结装置氨管如从吊顶上部穿过,吊顶至楼顶空间区域内应分区隔离。(5)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墙体应采用阻燃材料.若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B1级及以上;严禁采用芯材为B1级以下的聚氨酯、聚苯乙烯等非阻燃金属夹芯板材。(6)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的作业、巡检出入口应为向外开启。
7
有限空间作业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重大
中毒和窒息触电
(1)制定有限空间管理制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实行审批管理。(2)在有限空间点位设置有限空间警告标志和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定期检查维护。
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重大
中毒和窒息触电
(1)作业前必须经过审批。(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了解有限空间存在的风险。应指派专人全程监护,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有限空间管理牌。(3)进入有限空间必须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经氧含量和有毒有害气体含量检测至合格水平, 作业人员方能进入。(4)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和强制通风。作业前、后, 必须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进入有限空间应携带煤气报警仪和氧气探测仪。(5)存在交叉作业时, 应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使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 伏, 进入潮湿密闭容器内作业不应大于12 伏。(6)发生事故严禁盲目施救。
8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使用的脚手架、跳板存在缺陷。
较大
高处坠落
(1)作业人员应正确配戴符合GB 6095要求的安全带。(2)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GB 26557等标准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GB 51210等国家有关标准,并经过验收合格、悬挂合格标识牌后方可使用。(3)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使用的工具、零件等物品发生坠落。
较大
物体打击
(1)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架板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2)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应上下垂直作业,如果确需垂直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9
动火作业
危险区域动火。
较大
火灾、爆炸
(1)危险区域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 采取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清理动火部位易燃物, 用防火毯、石棉垫或铁板覆盖动火火星飞溅的区域。(2)易燃区域动火时, 排烟和通风系统必须关停, 并派专人现场监护和及时扑灭火星。(3)在运行的煤气设备上动火, 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动火部位应可靠接地。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 可燃气体应测定合格,确认动火全程不形成爆炸性气体后,方能动火。(4)动火后应派专人到动火区域下方进行确认,并继续观察15分钟确认无火险后,动火人员方能撤离。
10
临时用电作业
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带电部位裸露。
较大
触电
(1)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3)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
动土作业
动土作业导致周边设施内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泄漏。
较大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
(1)动土作业前应首先了解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情况,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2)动土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12
盲板抽堵作业
盲板抽堵作业部位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物质发生泄漏。
重大
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
(1)作业时,作业点压力应降为常压,并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在发现有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情况出现时,应立即组织停止作业,引导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2)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应按GB/T 11651的要求选用防护用具。在介质为硫化氢、氯、氨、一氧化碳、氰化物及氮气等的情况下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等个人防护用品。(3)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并应使用防爆灯具和防爆工具;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30m内不应有动火作业。(4)带煤气抽堵盲板距工作场所40m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m以外。
第二部分:行业部分
一、 冶金行业
1.焦化
序号
部位
风险辨识
风险分级
可能导致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推焦车
推焦车移动。
较大
车辆伤害
(1)装煤车、推焦车、拦焦车和电机车之间, 应有通话、信号联系和联锁,并应严格按信号逻辑关系操作,不应擅自解除联锁。(2)推焦车移动前,确认车辆运行区域无人及障碍物, 确认后先鸣铃后开车,下大雨大雾天气停止作业。
2
拦焦车
摘炉门时移门机动作。
较大
物体打击
(1)装煤车、推焦车、拦焦车和电机车之间,应有通话、信号联系和联锁,并应严格按信号逻辑关系操作,不应擅自解除联锁。(2)摘炉门前确认移门机及取门机作业区域无人。
3
焦炉
煤气管道及设备泄漏。
重大
火灾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
(1)区域内安装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器和强制通风系统。(2)进入该区域必须二人以上,佩戴便携式煤气检测报警仪。(3)严格控制管网压力,总管压力低于500Pa 或设备出现故障时停止加热。(4)正常加热状态下,严禁关闭分烟道及总烟道翻板。(5)煤气主管道末端设置泄爆膜。(6)禁止地下室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地下室煤气水封保持正常液位。
2.烧结
1
胶带机输送
皮带运转过程中进行点检、卫生清扫;穿越、跨越皮带。
较大
机械伤害
(1)规范两穿两戴,严禁触碰旋转部位。(2)站位得当,严禁人员进入皮带下部或从皮带下部穿行。(3)皮带运输机应设有转运漏斗防堵装置和安全绳等皮带事故停车装置。(4)严禁人员乘、跨越皮带,必须由过桥通过。
烧结车间未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皮带输送的烧结矿温度超过120℃。
重大
火灾
(1)制定相关工艺操作规程。(2)烧结环冷及下料皮带设置连续测温报警装置。(3)烧结厂下料皮带应采取打水降温措施。
2
烧结机
启动生产前,煤气点火程序不正确。
较大
中毒窒息
(1)煤气点火过程,严格执行先放散,后吹扫、再点火程序。(2)点火过程中,严禁人员站在点火炉炉膛前后两侧,必须通过点火孔点火。(3)点火过程中必须佩戴煤气报警仪,2人以上作业,1人监护、1人操作。(4)严禁站立在点火操作人员点火半径范围内。(5)点火作业完成并启动主抽风机运行10分钟以上,方可启动机头静电除尘电场。
生产过程中,煤气、空气压力过低。
较大
中毒和窒息
(1)应设置空气、煤气比例调节装置和煤气低压自动切断装置。(2)必须配备有煤气、空气低压报警装置。(3)烧咀的空气支管应采取防爆措施。(4)当发生煤气压力降低、流量下降时,及时增加煤气调节阀开度,恢复煤气流量至正常值。但煤气调节阀全开后,煤气流量不能达到正常值时,以上按比例调小空气流量,点火温度900℃以上,料面焦粉燃烧的情况下可以在监护状态下生产。(5)当煤气压力低于3KPa、空气压力0.6KPa时,关闭煤气及空气快切阀。
3.炼铁
1
高炉炉顶
无料钟料罐检修作业。
较大
中毒和窒息
(1)进料罐检修安全条件:无论是长期休风还是短期休风,必须关闭眼镜阀;关闭料罐煤气均压阀,开氮气将罐内煤气撵出后关闭氮气阀门,同时将回压管水封;开启料罐置换风机打开人孔通风置换,经一氧化碳检测为零、氧气达21%方能停止风机。(2)依据作业面高度给料罐填充适量矿料,避免高度不够而造成作业伤害。(3)进罐人员随身携带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器和氧气检测报警器,预防煤气、氮气系统出现渗漏聚集。(4)只有在完成检修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关闭料罐人孔,恢复正常生产控制状态。
2
炉基、炉底
炉基周围有积水、潮湿物,炉基水槽堵塞。
重大
火灾灼烫其他爆炸
(1)炉基周围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应积水和堆积废料。炉基水槽应保持畅通。(2)渣罐车、铁罐车及清灰车应各有运输专线。渣、铁线应高于周围地面,两侧应有排水暗沟。
炉底未连续、自动测温。
重大
火灾灼烫其他爆炸
(1)热电偶应对整个炉底进行自动、连续测温,其结果应正确显示于中控室(值班室)。(2)落实炉底水冷管点检和维护制度,做好点检和清洗维护记录,发现水压、进出口水温差变化及时向炉内报告,以便从操作上控制炉底温度。(3)密切关注炉基是否有裂缝、冒气冒火等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以便安排休风处理。(4)编制《炉底水温差及热流强度控制与处理》处置方案,在出现异常状况,按照处置方案规定程序进行处理,有效控制炉底烧穿事故发生。
3
炉体、炉壳
风口破损、烧穿。
重大
火灾灼烫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
(1)加强风口冷却系统的水压、水量、进出口水温差检测控制。风口水压下降时,应视具体情况减风,必要时立即休风。水压正常后,应确认冷却设备无损、无阻时,方可恢复送水。送水应分段、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大量蒸汽而引起爆炸。(2)风口平台应有一定坡度,并考虑排水要求,上面应铺设耐火材料。风口、渣口及水套应牢固、严密; 进出水管,应有固定支撑;风口二套,应有固定支撑。(3)按规范制作风口小套备品并保持风口、接触面完好无损;安装和更换选准尺寸、清理干净风口内部残渣铁; 风口周边应用专用大钩撞严,保证接触面均匀、严实;应避免风口小套自身备品和安装质量问题造成伤害;还应提高看水工对风口套破损征兆的判断能力,强化风口套破损的处置技能。(4)风口发生爆炸,风口、风管烧穿均应首先减风改为常压操作,同时防止高炉发生灌渣等事故,然后出净渣、铁并休风。情况危急时,应立即休风。
炉壳发红、开裂。
重大
放炮中毒和窒息灼烫其他伤害
(1)强化炉体冷却设备的检查、维护、清洗,保持炉体各段冷却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加强高炉自身操作,保证长期稳定炉况、减少炉况失常处理给炉体内衬带来的侵蚀、破坏。(2)出现炉壳发红、开裂需护炉时,应制定完整有针对性的护炉方案。方案由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3)炉壳发红或开裂处除应急时采用临时软管打水外,还应安装相对固定的打水冷却装置。打水装置调整作业中、应站位正确。(4)严格控制非岗位人员进入风口平台、炉基和铁、渣口区域。护炉期间,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一氧化碳报警器、佩戴防毒面具,并穿戴雨衣和胶鞋,现场照明应采用安全电源。
炉缸储铁量接近或超过安全容铁量。
重大
火灾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
(1)保持炉缸储铁量控制在安全容铁量以内(炉缸容积的60%),炉缸储铁量接近或超过安全容铁量时,应停止放渣,降低风压,组织出铁、出渣。(2)各冷却部位的水温差及水压应每2h 至少检查一次,保证炉缸冷却器进出水温差和热负荷保持在冷却制度范围;发现炉缸以下温差升高,应加强检查和监测,并采取措施直至休风。(3)从开铁口操作和铁口维护上加强控制,避免开口机损坏冷却壁和出铁损伤炉壳而引发炉缸烧穿。(4)出现炉缸烧穿,应立即休风。休风后处理事故现场,修复炉缸破损部位和冷却壁水管等损坏设施。(5)人员进入高炉炉缸作业时,应拆除所有直吹管,并有效切断煤气、氧气、氮气等危险气源。
4
炉体冷却系统
冷却水系统供水压力不足。
重大
灼烫火灾其他爆炸
(1)为防止停电时断水,高炉应有事故供水设施。(2)炉体冷却系统,应按长寿、安全的要求设计,保证各部位冷却强度足够,分部位按不同水压供水,冷却器管道或空腔的流速及流量适宜。应制定因冷却水压降低,高炉减风或休风后的具体操作规程。(3)冷却件安装之前应经通球试验合格,方可安装。
冷却水进入炉内。
重大
灼烫火灾其他爆炸
(1)冷却设备的运行控制方面,应保证炉体冷却系统各部位冷却水的压力、流量、水温差、热流强度,均控制在允许范围。定期对冷却系统进行维护性清洗,保证各冷却设备的应有冷却强度和效果。(2)编制冷却系统风口套和各部位冷却壁系统漏水征兆判断和处理操作规程,提高看水工操作技能。(3)出现系统补水量变大时,应根据“风口套和冷却壁系统漏水征兆”的检查判断和处理程序要求,及时判断找到漏点,并按规程要求进行处理,避免大量水进入炉内引发爆炸事故。
冷却壁损坏。火灾
重大
灼烫火灾其他爆炸
(1)高炉内衬耐火材料、填料、泥浆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2)保证冷却水水温差、热流强度控制在允许范围。(3)加强操作,避免因悬料、结瘤出现被迫座料和洗炉操作,并以此减少对炉壁的冲刷、摩擦和侵蚀,以期实现对冷却壁的保护作用。(4)使用炉墙厚度超声波在线监测技术和喷补技术,对炉衬侵蚀情况进行定量实时监测,对出现的缺陷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对冷却壁防护。
5
热风炉及其附属设施
热风炉出现炉皮烧红、开焊或有裂纹。
重大
火灾其他爆炸
(1)热风炉及其管道内衬耐火砖、绝热材料、泥浆及其他不定型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2)出现炉皮烧红、开焊或有裂纹,应立即停用,及时处理,值班人员应至少每2h 检查一次热风炉。(3)热风炉应有技术档案,检查情况、检修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均应归档。除日常检查外,应每月详细检查一次热风炉及其附件。
热风炉管道及各种阀门不严密,热风炉与鼓风机站之间,热风炉各部位之间,未设必要的安全联锁。
较大
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1)在热风炉混风调节阀之间应设切断阀,一旦高炉风压小于0.05MPa,应关闭混风切断阀。(2)热风炉管道及各种阀门应严密。热风炉与鼓风机站之间、热风炉各部位之间,应有必要的安全联锁。(3)在混风管道设水封、防止炉缸残余煤气窜入冷风管和风机内引起爆炸; 在冷风大闸与风温调节阀之间加设温度监测报警和气封,阻止热气流进入冷风系统引发爆炸。(4)热风炉煤气总管应有可靠隔断装置。煤气支管应有煤气自动切断阀,当燃烧器风机停止运转,或助燃空气切断阀关闭,或煤气压力过低时,该切断阀应能自动切断煤气,并发出警报。煤气管道应有煤气流量检测及调节装置。管道最高处和燃烧阀与煤气切断阀之间应设煤气放散管。
热风炉易产生煤气泄漏区域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器;煤气放散管口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较大
中毒和窒息
(1)热风炉等易产生煤气泄漏区域应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器,避免安全防护装置缺失引起煤气中毒。(2)煤气放散管管口高度应高于周围建筑物,且不低于50 米,放散时要有火焰监测装置和蒸汽或氮气灭火设施,防止正常放散的煤气致使周边人员中毒。
6
煤气系统管网
煤气管道未保持正压,管道有煤气泄漏。
重大
火灾中毒和窒息
(1)煤气管道应维持正压。(2)高炉煤气管道的最高处,应设煤气放散管及阀门。该阀门的开关应能在地面或有关的操作室控制。(3)高炉煤气管道,如有泄漏,应及时处理,必要时应减风常压或休风处理。
上升管破损。
重大
火灾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
(1)上升管膨胀圈拉裂损毁、大量煤气泄漏,应立休风,查明原因组织更换后,才能恢复正常生产。(2)在上升管泄漏期间,进入炉顶作业必须在煤气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佩戴防毒面具方可进行。
煤气均压、放散装置失灵。
重大
中毒和窒息
(1)对均压放散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要注意放散阀配重装置的检查。(2)高炉休风检修期间炉顶所有放散都必须处于全开状态,若检修人员要对放散阀检修调试,在检修完毕后,必须将放散阀还原到开启状态。
7
除尘器
除尘器本体及卸灰口有煤气泄漏。
重大
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
(1)除尘器应及时清灰,应采用湿式螺旋清灰机或管道输送。重力除尘器应每天至少清灰一次。在高炉悬料、坐料,排风、休风时,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禁止高炉重力除尘器放灰作业。(2)除尘器正常清灰和输灰应选择上风向站位,出现卸灰阀破损或除尘器的瓦斯灰放空状况,应立即通知高炉减风降压直至休风,再组织处理。(3)高炉重力除尘器,其荒煤气入口的切断装置,应采用远距离操作。除尘器应设带旋塞的蒸汽或氮气管头,其蒸汽管或氮气管应与炉台蒸汽包相连接,且不应堵塞或冻结。用氮气赶煤气后,应强制通风直到除尘器内氧气浓度符合要求,方可进入除尘器内作业。
卸灰阀故障不能放灰。
较大
火灾中毒和窒息
(1)除尘器卸灰阀应实行定期更换,出现卸灰阀不能放灰应及时通知高炉安排休风放瓦斯灰后尽快组织更换,避免延误形成瓦斯灰积压。(2)加强炉顶煤气温度的监测控制,确保炉顶温度控制在设计允许范围内,消除长时间炉顶温度偏高出现的瓦斯灰温度升高。(3)出现瓦斯灰温度高、卸灰阀不能缷灰时,应组织休风赶煤气后,开除尘器下部人孔进行缷灰,并应制定卸灰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做好分工,以应对突发情况。
8
煤粉喷吹系统
未设泄爆装置或是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重大
火灾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
煤粉仓、储煤罐、喷吹罐、仓式泵等设备的泄爆孔, 应按国家标准规定进行设计; 所有煤粉容器、与容器连接的管道端部和管道的拐弯处均应设置足够面积的泄爆孔;泄爆片安装和使用, 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9
渣、铁罐准备
渣铁罐内衬损坏、耳轴有裂纹或磨损超限,罐底有积水或有潮湿物。
较大
灼烫火灾其他爆炸
(1)使用的铁水罐应烘干,不应使用轴耳开裂、内衬损坏的铁水罐。渣罐使用前,应喷灰浆或用干渣垫底。铁水罐和渣罐内不应有积水、潮湿杂物和易燃易爆物。(2)非电气信号倒调渣、铁罐的炼铁厂,应建立渣、铁罐使用牌制度; 无渣、铁罐使用牌,运输部门不应调运渣、铁罐,高炉不应出铁、出渣。(3)铁罐耳轴应锻制而成,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耳轴磨损超过原轴直径的10%,即应报废;每年应对耳轴作一次无损探伤检查,做好记录,并存档。
罐体超装、罐车超速、罐口有凝结盖。
较大
灼烫火灾其他爆炸
(1)渣、铁罐内最高渣、铁液面,应低于罐沿0.3m,正用于出渣、铁的渣、铁罐,不应移动。不应使用凝结盖孔口直径<罐径1/2 的铁、渣罐,重罐不应落地。(2)不应向线路上乱丢杂物,并应及时清除挂在墙、柱和线路上的残渣,炉台下应照明良好。渣、铁重罐车行驶速度≤10km/h;高炉下行驶、倒调时≤5km/h。
10
炉前出铁场
铁口、砂口潮湿。
较大
火灾其他爆炸
(1)铁口潮湿时,应烤干再出铁。处理铁口及出铁时,铁口正对面不应站人,炉前起重机应远离铁口。出铁出渣时不应清扫渣铁罐轨道和在渣铁罐上工作。(2)新制作的砂口必须完全烘干后才能交付使用。对单一铁口出铁的高炉,必要时,可适当延缓出铁时间来保证砂口的干燥。(3)大型高炉因为同期都有两个出铁口可以正常出铁,应安排充足的时间制作、烘烤和干燥砂口。
渣口破损。
重大
灼烫火灾其他爆炸
(1)渣口及水套应牢固、严密,不应泄漏煤气; 进出水管和渣口二、三套,均应有各自的固定支撑。渣口正前方应设置防火墙,阻挡喷射的红渣火焰,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2)渣口装配不严或卡子不紧、渣口破损时,不应放渣。发现渣口破损又带铁,必须立即堵上渣口,待出铁完毕后更换坏渣口。更换渣口应出净渣、铁,且高炉应休风或放风减压。渣口泥套漏煤气时,应先点燃煤气,然后再拆、做泥套或更换渣口。(3)当渣套被烧坏时炉渣会大量涌出,为避免喷焦高炉应迅速减风降压,打开另一渣口放渣,然后组织出铁再进行休风处理。(4)炉缸冻结和中修开炉期间放渣,应缷下小渣口或三套,并切实做好泥套,以免铁水烧坏引起爆炸。
渣钩内无沉铁坑,干渣坑附近有积水。
较大
其他爆炸
(1)渣沟内应有沉铁坑,渣中不应带铁。水冲渣发生故障时,应有改向渣罐放渣或向干渣坑放渣的备用设施。干渣坑的渣流落点处附近不应有积水坑,防止渣中带铁遇水爆炸; 干渣坑围墙上方(存在有人通行的方位)应设置防爆炸飞溅物伤害的防护网罩。(2)渣、铁沟和撇渣器,应定期铺垫并加强日常维修。活动撇渣器、活动主沟和摆动溜嘴的接头,应认真铺垫,经常检查,严防漏渣、漏铁。
开口机、泥炮操作不当。
较大
灼烫火灾机械伤害
(1)泥炮和开口机操作室应能清楚地观察到泥炮工作情况和铁口状况,应保证事故时人员能安全撤离。(2)泥炮应由专人操作,应有量泥标计、运行声光报警装置并与启动开关连锁。炮泥应按规定标准配制,炮头应完整,清理炮头时应侧身站位。泥炮装泥或推进活塞时,不应将手放入装泥口。启动泥炮时其活动半径范围内不应有人。装泥时,不应往泥膛内打水,不应使用冻泥、稀泥和有杂物的炮泥。泥炮液压设备及管路不应漏油,应有防高温烘烤的措施。(3)开口机应转动灵活,专人使用。出铁时,开口机应移到铁口一侧固定,不应影响泥炮工作。更换开口机钻头或钻杆时,应切断动力源。
主沟磨损超限。
较大
火灾灼烫其他爆炸
(1)主铁沟、主渣沟的坡度和净断面应符合安全设计要求。渣、铁沟均不宜直角转弯,转弯曲率半径宜选2.5-3.0m。(2)渣、铁沟应定期铺垫并加强日常维修。活动主沟和摆动溜嘴的接头,应认真铺垫,经常检查,严防漏渣、漏铁。
4.炼钢
1
铁水罐、钢水罐、中间包(罐)烘烤
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烘烤系统漏煤气或天然气。
较大
中毒和窒息灼烫
(1)持吊车指挥合格证的专人将铁水罐指挥吊运至烘烤器罐位,避免撞坏烘烤器,造成煤气泄漏。(2)烘烤完毕,烘烤器盖上升到原停放点,避免造成吊车吊物撞坏烘烤器,造成煤气泄漏。(3)检查煤气烘烤器长明火和烧嘴,避免因网管压力过低,造成煤气火熄灭,来气后泄漏; 发现熄灭立即关阀。
2
铁水罐、钢水罐、渣罐吊运
吊运高温铁水罐、钢水罐、渣罐因吊车、吊具缺陷、损坏或操作不当。
重大
灼烫其他爆炸
(1)检查确认所用吊车是冶金铸造起重机固定龙门钩(不可分钩);铁水吊运路线上无操作室、值班室、会议室等有人建筑物。(2)吊车检修、维护、专检、点检、巡检、月检、周检、日常性检查防护符合标准规范。(3)吊车指挥人员必须掌握《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指挥使用吊车时,必须做到“三确认”,即“确认、确信、确实”,指挥人员必须佩戴指挥标志,口哨、手势规范、明确,站位得当,应在5米以上安全指挥位置,必须确认吊物周围无人、无障碍物和自身具备安全动车条件,方可发出起吊指令。(4)吊运指挥人员要配合吊车司机做到二次起吊的试闸操作;检查确认吊钩挂牢。(5)吊车指挥人员必须确认吊物起吊高度或空钩离开吊物,在不撞击吊物、周围设备、设施的情况下,才能离开指车岗位。(6)吊运行进途中,吊车必须全程报警提示,防止有人进入吊运区域; 下方有人时,即使响铃,也要停车等待,等无人后才能动车。(7)重铁水、钢水罐不能挂在空中长时间等待,等待时间超长会造成吊车钢绳、抱闸等失控,铁水、钢水罐坠落泼洒。(8)重铁水罐在炼钢平台等待时,罐要落至平台面0.5米处。
3
兑铁水
兑铁前未确认,炉内有稀渣和有液心的渣;兑铁引起钢渣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岗位人员操作不精心液体包脱钩坠落;炉下有水潮湿;铁水凝盖。
重大
灼烫其他爆炸
(1)在规定的安全站位点指挥吊车吊运铁水。(2)持有合格证的吊车指挥人员按照标准口哨、手势或专用对讲机指挥吊车将铁水从铁水等待位吊至转炉平台兑铁水。兑铁前,由专人对炉内渣况进行检查确认。(3)未兑铁水前不能先挂上倾翻铁水罐的小钩。(4)兑铁水前关上操作室窗前防爆门。(5)指挥其余所有人员全部撤离转炉平台现场; 兑铁水时,不得有人从炉前通过。(6)往炼钢炉兑铁水时,铁水罐不应压在转炉炉口或电炉受铁槽上,兑铁水时炉口不应上倾,人员应位于安全区域。(7)炉下严禁存有水坑,如炉坑积水,要清理干燥后,方可炼钢。(8)如铁水和半钢不能及时入炉,必须加足保温剂保温;如果铁水或半钢蹲包时间过长,兑铁前必须在炼钢吊包孔处确认是否结壳,如果结壳必须先处理包嘴,保证铁流顺畅,兑铁时要缓慢,以免铁水大量涌出伤人。
4
加废钢
废钢中有水、有潮废物、有封闭容器入炉。
较大
其他爆炸
(1)吊运前检查废钢无水无潮物,否则采取烘干措施或停用。(2)加废钢前,检查确认操作室门前防爆门关好。
5
转炉冶炼
转炉炉衬太薄或炉衬局部侵蚀过深,冶炼时钢水穿过炉壳,发生漏钢;炉衬掉砖;炉口漏水。
重大
其他爆炸
(1)转炉宜采用铸铁盘管水冷炉口; 若采用钢板焊接水箱形式的水冷炉口,应加强经常性检查,以防止焊缝漏水酿成爆炸事故。(2)定期进行炉役检修。(3)转炉炉龄后期要定期检查炉衬侵蚀情况,损坏严重的要修补或更换转炉内衬。(4)及时补炉。
转炉倾动故障等原因使得钢水从炉内洒溢。
重大
其他爆炸
(1)转炉倾动设备应设有可靠的事故断电紧急开关。(2)转炉传动机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应能承受正常操作最大合成力矩。(3)对转炉倾动系统经常进行检查、维护、检修。(4)从转炉工作平台至上层平台之间,应设置转炉围护结构。炉前后应设活动挡火门,以保护操作人员安全。
氧枪系统漏水;氧枪头、氧枪套管脱落;吹炼过程中氧枪粘钢渣脱落造成枪头漏水;氧枪坠落。
重大
其他爆炸
(1)自动提枪与冷却水流量和温度等联锁;当氧气压力小于规定值、冷却水流量低于规定值、出水温度超过规定值、进出水流量差大于规定值时,氧枪应自动升起,停止吹氧。(2)转炉氧枪供水,应设置电动或气动快速切断阀。(3)转炉氧枪与副枪升降装置,配备钢绳张力测定、钢绳断裂防坠、事故驱动等安全装置。(4)氧枪小车设置下端缓冲器,并保证缓冲器具有弹性。(5)氧气调节装置应设置必要的流量、压力监测、自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快速切断保护系统。(6)新氧枪投用前,应对冷却管层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2.5倍,并对连接胶管、管子、管件进行脱脂除油、脱水。氧气阀门站至氧枪软管接头的氧气管,应采用不锈钢管,并应在软管接头前设置长1.5m以上的钢管。氧气软管应采用不锈钢体,氧枪软管接头应有防脱落装置。(7)氧枪、副枪驱动,应设有事故电源(直流驱动采用蓄电池,交流驱动采用UPS电源),供事故断电时,将氧枪、副枪提出炉口。(8)各枪位停靠点,应与转炉倾动、氧气开闭、冷却水流量和温度等联锁。(9)定期事故提枪驱动进行试验。(10)吹炼期间发现冷却水漏入炉内,应立即停吹,并切断漏水件的水源;转炉应停在原始位置不动,待确认漏入的冷却水完全蒸发,方可动炉。(11)冶炼前检查氧枪系统安全连锁情况是否完好; 检查氧枪喷头、副枪及烟罩是否漏水。(12)漏水时按下紧停, 发现漏水立刻抬起氧枪、副枪, 切断水源。
转炉烟道水冷系统漏水。
重大
其他爆炸
(1)烟道、烟罩的材料全部选取用标准锅炉钢管,按锅炉的要求进行焊接和制作,管道焊接完毕后进行射线无损探伤。(2)新烟罩或经长期使用后的烟罩须进行酸洗、漂洗、钝化处理,在干净的金属内表面预设一层保护膜。(3)采用质量合格的软化水并进行除氧,以防水垢的生成和减少氧对金属的腐蚀。(4)薄弱部位喷涂导热性、耐磨性好且耐高温的新型喷涂材料。(5)冶炼开始要检查烟罩等水冷设备是否漏水,发现漏水及时检修。(6)吹炼期间发现冷却水漏入炉内,应立即停吹,并切断漏水件的水源;转炉应停在原始位置不动,待确认漏入的冷却水完全蒸发,方可动炉。
转炉炉坑、钢水、渣罐运行的路线有积水,潮湿。
重大
其他爆炸
炉下严禁存有水坑,如炉坑积水,要清理干燥后,方可炼钢。
吹炼喷溅;转炉冶炼过程掉电
重大
灼烫其他爆炸
(1)转炉吹炼过程必须关闭两侧挡火门。(2)严禁频繁上下拉枪和高枪位吊吹操作。(3)当吹炼过程,炉渣泡沫化喷溅严重时,应迅速提枪,待氧枪提至炉口以上手动关闭氧气,再使用氮气打破泡沫渣,待炉内稳定后倒掉一部分渣后,继续吹炼。(4)炼钢区域变电所、生产车间均按两路电源设计,互为备用,任一路电源均可带全部负荷。
6
出钢
钢水罐车不对位泼钢,地面有水。
较大
其他爆炸
(1)检查确认钢水罐车对位出钢处。(2)缓慢摇炉。
7
转炉煤气回收
风机前防爆膜破损、管道腐蚀损坏、风机前软连接破损、洗涤塔脱水器抽空等造成管道泄漏煤气;吹炼时风机突然停运,管道内有煤气空气残存。吹炼时风机正压段泄漏,管道内有空气;风机运行时叶轮损坏撞击外壳;放散塔回火;风机房采用非防爆电器或附近有火源。
重大
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
(1)吹炼时发现氧气分析仪持续过高最低超过2%,停止回收,不降速。吹炼时发现氧含量持续升高,监控画面显示震动升高,立即通知停止吹炼,保持风机运行15分钟以上,将管道残存煤气排净后再降速。(2)对风机按照要求进行维护,定期检查一次风机叶轮,炉役期间下线更换,使用4年报废。(3)对防爆膜按照要求检查,每月查一次,炉役期间更换一次。 (4)对煤气管道进行日常检查,每半年测一次壁厚。(5)风机房区域为禁火区域,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区域内执行审批制度。(6)风机房区域内煤气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煤气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7)风机房按照乙类生产厂房、二级危险场所,采用防火、防爆措施,电器设施使用防爆设计。厂房泄爆面积符合要求。(8)U型水封、旋转水封的溢流要每班检查,给水管采用逆止阀。(9)放散塔采用防回火装置,放散塔放散点火要有监控措施。(10)机房内设置固定式煤气报警器,报警器设置数量满足要求,报警器报警信号应集中显示,并与机房通风机的启停联锁。(11)风机房内外禁止一切火源。
8
炉外精炼加热
水冷设备漏水入炉内,动炉时产生喷溅、爆炸。
较大
其他爆炸灼烫
(1)水冷炉盖等循环水设施可靠,无漏水。(2)监控循环冷却水温度、流量等参数。(3)发现漏水立即停止生产,切断水源,不得动炉子。
加热中漏钢、喷溅。
较大
其他爆炸灼烫
(1)检查确认精炼炉四周无水无潮废物。(2)检查确认精炼炉四周无易燃物。(3)检查确认事故漏钢坑无水无潮废物。(4)确认钢水罐内衬符合标准。(5)检查确认钢水罐中钢液面以上自由空间符合精炼最大处理量的要求;氩气底吹氩根据工艺要求控制调节搅拌强度。
9
真空吹氧脱碳精炼
氧气系统冷却水漏水入罐。
较大
灼烫其他爆炸
(1)生产前全面检查氧气系统设备设施完好,方可生产。(2)VOD、CAS-OB、RH-KTB 等水冷氧气升降机械,应有事故驱动措施。(3)氧气阀站至氧枪的氧气管道,要采用不锈钢管,且要在软管接头前设置长度超过1.5 米的铜管。(4)水冷氧气系统要配备进出水流量差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发出后,氧气要自动提升并停止供氧,停止精炼作业。(5)漏水入罐时,不得动钢水罐。
煤气等综合性气体泄漏。
较大
中毒和窒息
(1)蒸汽喷射真空泵的水封池一定要密封,一定要设废气燃烧器和排气管道,排气管要至少高于屋顶4 米。(2)真空泵及废气管排放区域要设置“小心煤气中毒”、“不准停留”等安全警示标识。
10
连铸机大包回转台
回转台传动机械失灵;操作不当;升降、转包时回转范围内有人,回转台转动无声光报警。
重大
灼烫其他爆炸
(1)检查确认大包回转台支撑臂、立柱、递交螺栓符合设计规范,完好。(2)检查确认大包回转范围内无障碍物。(3)检查确认大包回转台配备的安全制动与停电事故驱动装置完好。(4)大包回转台下不应有人停留,大包回转时应确认水口等各装置在正确位置。(5)大包回转台应设置溢流槽和事故流槽。
11
连铸机结晶器
结晶器变形、二冷冷却水喷头堵塞、振动装置损害;因结垢或操作失误,结晶器出水受阻,水流受热汽化。
较大
其他爆炸
(1)检查结晶器,特别是倒锥度符合设计规范。(2)新结晶器或检查后的结晶器必须经水压试验合格才能使用。(3)合格的结晶器在安装前应暂时封堵进出水口,防止异物进入堵塞,停机检修时,检查事故水的供应状态。(4)准备使用和使用中的结晶器及上口有渗水现象,不能浇注。
结晶器断水,结晶器水流量低,结晶器进出水管破裂、脱落;引锭堵好至开浇时间太长,结晶器循环冷却水在器壁上产生冷凝水。
较大
其他爆炸
(1)监控结晶器进出水流量、水压、温度,及时补水。(2)结晶器、二次喷淋冷却装置,应配备事故供水系统;一旦正常供水中断,即发出警报时,立刻停止浇注,立即启动事故供水系统。(3)检查确认结晶器、二次喷淋冷却装置所配备的事故供水系统安全可靠,一旦正常供水中断 ,规定时间内能保证铸机的安全。(4)应定期检查事故供水系统的可靠性。(5)等待开浇时间过长,应先把二次冷却水0段关闭,防止二冷水浸入结晶器里。
12
建构筑物及易燃、易爆等危险设施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不安全地点。
重大
火灾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
(1)冶金企业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聚集场所应当设置在安全地点,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的吊运影响范围内,不得设置在煤气危险区域和粉尘易燃易爆区域。(2)除尘器下方不宜设置工具间、操作间及休息室。(3)位于高温熔融金属吊运跨厂房立柱边线下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门窗不得正对熔融金属吊运区域。
高温熔融金属、液渣喷溅影响范围内的地面有积水。
重大
火灾其他爆炸
(1)转炉、电炉、精炼炉炉下区域应无积水。(2)炼钢炉钢水与液渣运输线、钢水吊运通道与浇注区及其附近的地表与地下,不应设置水管(专用渗水管除外)、电缆等管线; 如管线必须从上述区域经过,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3)所有与铁水、钢水、液渣接触的罐、槽、工具及其作业区域,不应有冰雪、积水,不应堆放潮湿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13
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及其安全装置未按规定开展定期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及大修。
重大
起重伤害
(1)起重机械应由符合国家相应资质要求的专业单位设计、生产、安装、维修,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标志方可使用。(2)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起重机械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继续使用。(3)对在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是非冶金铸造起重机或不满足强制性安全技术条件。
重大
火灾起重伤害其他爆炸
(1)吊运重罐钢水或液渣,应使用带有固定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2)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应使用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相关安全装置要求: ①起重机起升机构的每套驱动系统应设置两套独立的工作制动器;②应设置起重量限制器;③应设置不同形式的上升极限位置的双重限位器,并能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④起升高度>20m 时,还应设置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⑤额定起重量>20t应设置超速保护装置; ⑥司机室和工作通道的门应设连锁保护装置;⑦大车行走机构应设置限位器和缓冲器以及止挡装置等。
5.轧钢
1
轧钢原料库区准备
夹钳、“C”型钩危险断面出现裂纹、断裂; 未设置安全销或失效。
较大
起重伤害
(1)每天对夹钳和“C”型钩进行一次点检。(2)每2年定期对夹钳和“C”型钩危险断面进行一次探伤检测。(3)夹钳、“C”型钩必须设置安全销或其他防脱钩装置,并确保有效。
2
加热炉开炉准备
加热炉未设置煤气、天然气快速切断阀和有效隔断装置。
较大
其他爆炸
(1)加热炉必须设置煤气、天然气快速切断阀和有效隔断装置。(2)使用、检查、维护到位,并确保完好。
3
加热炉点火
未确认主煤气阀开启的8个条件,就实施加热炉主烧嘴点火。
较大
其他爆炸
主烧嘴点火前必须确认:(1)输入的煤气压力是否正常。(2)煤气配管、烟道、炉内是否经过氮气吹扫,氧含量≤10%。(3)现场确认:点火烧嘴燃烧是否正常。(4)气体配管的渗漏试验,气密试验是否完成。(5)炉压是否处于正压状态。(因为点火时,未进行送风,此时炉内如是负压(烟道阀、渣门如是打开状态),烧嘴不易被点着或要用较多的煤气量,一旦点不着,炉内会积存残留煤气)(6)用于氮气置换管道上的两个阀门是否软连接。(7)主风机工作是否正常。(8)计算机程序控制是否正常。
4
加热炉运行
加热炉及连续退火炉中易燃易爆气体泄漏。
重大
中毒和窒息火灾其他爆炸
(1)确保加热炉煤气设施和安全报警设施点巡检到位,发现煤气泄漏,立即处置。(2)处理煤气泄漏必须至少两人以上佩戴空气呼吸器进行泄漏处置。
5
加热炉停炉
氮气吹扫后,未及时将其间法兰脱开(硬连接)。
较大
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氮气吹扫后,必须及时将其间法兰脱开,严禁采用硬连接。
6.煤气
1
煤气管道
煤气泄漏。
重大
中毒和窒息火灾其他爆炸
(1)建立煤气管网系统定期巡检制度。(2)架空煤气管道靠近高温热源敷设以及管道下方经常有装载炽热物件的车辆经过停留时,应采取隔热措施。(3)不应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场和仓库区内敷设,在已敷设的煤气管道下面,不应修建与煤气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4)煤气管道应采取消除静电和防雷的措施。(5)煤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共架敷设是应符合有关规定。(6)架空煤气管道的最小水平净距、垂直净距应符合有关规定。(7)煤气分配主管上只管引接处,必须设置可靠的隔断装置。(8)应定期测定煤气管道壁厚,建立管道防腐档案。
2
煤气管道附属设施
煤气泄漏。
重大
中毒和窒息火灾其他爆炸
(1)定期检查各附属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有无腐蚀泄漏。(2)煤气排水器水封的有效高度应取煤气计算压力加500mmH2O与煤气计算压力1.2倍的较大值,并不得小于3m,并应定期检查水位高度。(3)吹刷放散管口应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米,离地面不小于10米。(4)剩余煤气放散管应控制放散,其管口高度应高出周围建筑物,一般离地面不小于30米。(5)泄爆阀安装在煤气设备易发生爆炸的部位,泄爆阀应保持严密,泄爆膜的设计应经过计算,泄爆阀的泄爆口不应正对建筑物的门窗。(6)厂区内主要煤气管道应标有明显的煤气流向和种类的标志,所有可能泄露煤气的地方均应挂有提醒人们注意的警示标志。(7)煤气放散塔的高度高于50米且点火放散。
3
煤气柜
煤气泄漏。
重大
中毒和窒息火灾其他爆炸
(1)煤气柜不应建设在居民稠密区,应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并应布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煤气柜周围应设有围墙,消防车道和消防设施,规定应设防雷装置。(2)煤气柜出、入口管道上应设隔断装置。(3)煤气柜应有容积指示装置,柜位到达上限时应关闭煤气入口阀,并设有放散设施,还应有煤气柜位降到下线时,自动停止向外输送煤气或自动冲压的装置。(4)活塞上部应备有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5)布帘式煤气柜位应设有与柜进口阀和转炉煤气回收的三通切换阀的联锁装置。
4
加压与混合
煤气泄漏。
重大
中毒和窒息火灾其他爆炸
(1)加压站、混合站、抽气机室的电气设备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守GB50058的有关规定。(2)加压站应建立在地面上,严禁在厂房下设地下室或半地下室。(3)管理室应装设二次检测仪表及调节装置,大型加压站、混合站、抽气机室的管理室宜设有与煤气调度室和用户联系的直通电话。(4)站房内应设有一氧化碳监测装置,并把信号传送到管理室内。(5)煤气加压机、抽气机的排水器应按机组各自配置,每台煤气加压机、抽气机前后应设可靠的切断装置。(6)站房内应设有消防设备。
5
煤气安全管理要求
未建立煤气应急救援体系。
重大
中毒和窒息火灾其他爆炸
(1)在煤气使用单位较多的企业中,应设煤气调度室,煤气使用单位较少的企业,煤气分配工作由动力或生产调度室负责;各使用单位应服从煤气调度室的统一调度。(2)每个生产、供应、使用煤气的企业,应设煤气防护站或防护组,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建立紧急救护体系。组织防护人员进行技术教育和业务学习,定期进行各种事故的抢救演习。(3)煤气防护站应设煤气急救专用电话,氧气(空气)充装室应符合有关规定。(4)煤气防护站应配备呼吸器、自动苏生器、氧气袋、担架、充填装置及其他设施。(5)煤气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评估。(6)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煤气泄漏等事故,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煤气防护站。如发生着火事故应立即报火警,如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立即通知附近卫生所。(7)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抢救事故的人员应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前,不应向煤气设施恢复送气。
二、有色行业
1.铜冶炼
序号
部位
风险辨识
风险分级
可能导致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人
一、火法熔炼
1
熔炼炉
含水原料、辅料进入高温熔体。
重大
灼烫火灾爆炸
加入各冶炼炉的原料、燃辅料应有专用厂房或仓库,无厂房或仓库的应有其他防雨、防潮措施。
耐火砖蚀损或掉落,高温熔体泄漏。
重大
灼烫火灾
(1)熔炼炉应配备重要工艺参数的测量装置,测量数据传输至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应有出现炉体发红情况的应急处置设施;出现紧急情况应有风冷或其他应急处置设施炉体温度监测报警。(2)铜冶炼用炉窑冷却水系统须配备应急备用泵。(3)加强炉体检查,观察是否有发红现象;密切关注耐火砖热电偶温度的变化情况并作好记录;调整工艺控制,适当降低渣型控制,便于炉体挂渣。(4)对炉墙变薄的部位加装轴流风机强制冷却。(5)控制好炉渣磁性铁及熔池温度。
水冷件漏水进入炉体高温熔体。
重大
灼烫火灾
(1)带有水冷件、余热回收的冶炼炉,应设置流量、温度报警装置。(2)其参数应上传至自动控制系统。(3)应有防止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切断阀、水冷闸板、泄流口等)。
喷枪运行系统、氧气、油、工艺空气管路、阀门失控造成二氧化硫烟气泄漏。
重大
中毒和窒息
(1)各冶炼炉应安装收尘及SO2烟气收集处理系统。(2)操作平台必须设立安全防护设施。(3)现场安装二氧化硫烟气浓度监测装置。(4)调整ID风机、硫酸风机转速。(5)硫酸系统风机与铜熔炼用炉间应有安全联锁装置。
炉内形成喷发性泡沫渣时,附近有人、有可燃物体接触,遇水爆炸。
重大
灼烫火灾其他爆炸
(1)易受高温辐射、炉渣喷溅或物体撞击的梁柱结构和墙壁、设备、操作室等,应有隔热、防撞击设施。(2)应设置熔体泄漏后能够存放熔体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坑、挡火墙、隔离带等。(3)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处置物资,如灭火器、沙袋、防火服。
2
余热锅炉
余热锅炉爆炸
重大
锅炉爆炸火灾中毒和窒息
(1)余热锅炉与铜熔炼用炉间应有安全联锁装置。(2)余热锅炉不正常信号(水流量低、汽包液位低)反馈给铜熔炼用炉自动化控制系统,保证铜熔炼用炉实现自动停产。(3)余热锅炉或汽化冷却装置安全附件、监测控制设施完备;给水系统必须有备用装置,并实现安全联锁控制;余热锅炉系统有强制循环泵的必须配备备用泵,泵实现双回路供电,并根据重要工艺参数(流量、温度、压力等)实施可靠的安全自启联锁。
二、湿法精炼
3
精炼
电解液泄漏
较大
中毒和窒息
(1)电解相关构建筑物应做防腐处理。(2)在浓酸储存处应设置防泄漏设施。(3)应配置安全存放电解液的设施;存放设施应能满足紧急停电时电解液的存放;需设置应急泵类设施。(4)电解车间槽面和浓酸储存处应设置应急冲洗装置。
4
净化
酸雾、砷化氢超过岗位限值。
较大
中毒和窒息
(1)电积脱砷厂房应设抽风系统,槽面抽风系统与硅整流应设联锁装置。(2)电解液循环系统应设置酸雾排空装置。
2.氧化铝
序号
部位
风险辨识
风险分级
可能导致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人
一、生料磨制
1
石灰炉
清理炉或处理结瘤。
重大
灼烫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
(1)检修炉、窑应停电,上料箕斗应挂牌、上锁。(2)进行炉壁结疤清理时,应自上而下进行。(3)不停风清理炉或处理结瘤,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一氧化碳气体、氧含量监测,符合安全标准方可进行作业。(4)石灰炉炉体及卷扬、下料漏斗、布料器等应定期进行检查,设备出现裂纹、破损、炉体焊缝开裂、明显变形、机械失灵、衬砖损坏等应报修或报废。
清理洗涤塔、二氧化碳管道。
重大
中毒和窒息
(1)清理洗涤塔、二氧化碳管道等应制定可靠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由专人负责,隔绝炉气,二氧化碳管道设明显断开点。(2)停风后,开压缩机抽气半小时、并对作业现场进行一氧化碳气体、氧含量监测,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工作。进入洗涤塔、二氧化碳平管,应两人以上在现场,有人监护,进入一次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料浆配制
2
磨机
磨机及附属设施零部件不齐全、有松动和缺陷。
较大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
(1)磨机及附属设施应定期检查,设备零部件应齐全,紧固可靠,无缺陷。(2)磨机装球时应确认磨内无人,人员距料斗落点2米以外。紧固磨门或磨体螺栓,应使用专用紧固扳手,磨机上端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更换衬板作业。
较大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1)磨内检修时磨外必须有人监护。衬板拆卸时要同时拆除相应的端部衬板,保证作业过程安全。(2)磨机底部必须进行有效的安全隔离,挂好警示牌,并采取壁垒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危险区域。(3)作业人员进入磨机后禁止开动“慢拖”,同时必须在“慢拖”开关上悬挂“禁止起动”的警告标志。如需开动“慢拖”,必须通知磨内人员全部撒出,并经过检查确认磨内、磨底无人后方可开动,此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4)吊运衬板时,吊斗、吊钩下严禁站人。起重指挥作业必须由专业持证人员完成。(5)检修结束时应把拆下的衬板全部清出磨外。
三、熟料窖
3
熟料窑
窑体出现裂纹破损、焊缝开裂、明显弯曲变形、衬砖损坏。
重大
灼烫机械伤害
(1)熟料窑应定期检查,窑体出现裂纹破损、焊缝开裂、明显弯曲变形、衬砖损坏等应检修处置。(2)停窑清理耐火砖及附着物应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单人不应入窑作业。(3)新换砖点火烘窑时,应打开窑尾立烟道门,防止煤粉在电收尘系统积存燃烧、爆炸。(4)熟料窑料泵必须设置压力检测、超压报警、自动停车等安全装置。
喷煤时窑头站人或通过。
较大
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1)喷煤时窑头不应站人或通过,以防回火伤人。(2)窑内温度高或有明火,试送煤系统设备应提前开启排风机转窑,以防止放炮。(3)排风机故障停止运转,应立即停止向窑内喷煤。
四、脱硅
4
脱硅机
机体出现焊缝开裂、腐蚀、凸凹变形。
重大
淹溺中毒和窒息
(1)脱硅机及附属设施应定期检查、检测,机体出现焊缝开裂、腐蚀、凸凹变形、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等,应报修或报废。(2)出现密封泄漏或管道破裂,应立即切断料源、气源等,待机内压力降至零确定无泄露后方可处理。(3)检修脱硅机应对机内进行断料加盲板,并停电挂牌、通风,待机内氧含量大于19.5%后,方可检修。
五、溶出
5
溶出器
溶出器超压运行、堵塞。
重大
灼烫容器爆炸
(1)溶出器、料浆管道等压力容器、管道应设2个安全阀。高压管道法兰应设置防护罩。(2)对溶出系统压力、温度及液位等参数进行检测监控,应有相应联锁系统,不应超压运行、带压检修。(3)溶出器及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带压管道不应外力击打。溶出器堵塞不应高压冲击,应泄压后清理。(4)溶出器停用,清扫管内余料应缓慢,应降低稀释槽液位,防止物料溢出伤人。
隔膜泵、油隔泵未设安全保护设施。
重大
灼烫容器爆炸
(1)隔膜泵、油隔泵等进出料部位应设置进出料补偿器等措施,确保系统压力稳定。(2)泵本体应设置超压报警、跳停和油系统自动卸压等安全保护设施运行良好。
酸储罐泄漏。
重大
灼烫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1)酸洗作业应按酸加入水的原则进行。(2)酸储罐应设防泄漏围堰,周围应有明显的警示标示,半径15米内应设紧急冲洗、喷淋装置。(3)溶出器、酸槽等动火作业前,应用水冲洗干净,卸开管道通风放气。
六、沉降、分解
6
沉降槽、分解槽
防坠落措施不全。
较大
淹溺高处坠落
(1)定期检查槽体基础沉降状况,有异常及时处理。(2)槽体出现焊缝开裂、腐蚀、破损、明显变形、机械失灵应报修或报废。(3)人员聚集场所(休息室、操作室等)不应设置在槽体下方及紧邻周边。(4)碳分槽、种分槽开启人孔,检查出料阀、拆卸三通,应确认槽内无料方可作业。
七、蒸发
7
蒸发器
蒸发器酸洗后未经置换、通风,即开始动火作业。
较大
灼烫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1)蒸发器及附属设施应定期检查、检测,机体出现焊缝开裂、腐蚀、凸凹变形、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等,应报修或报废。(2)蒸发器酸洗后未经置换、通风,不应动火作业。
八、焙烧
8
焙烧炉
炉体出现焊缝开裂、明显变形,监控装置和衬砖损坏。
重大
灼烫火灾中毒和窒息
(1)焙烧炉及相关设施应定期检查,炉体焊缝开裂、明显变形、监控装置和衬砖损坏、超过规定使用周期,应报修或报废。(2)焙烧炉煤气放散管应高出厂房高度4米以上。
九、煤粉磨制
9
煤粉磨
磨机及附属设施零部件不齐全,有松动和缺陷。
较大
火灾其他爆炸
(1)磨机及附属设施应定期检查,设备零部件应齐全,紧固可靠无缺陷。煤粉容器、管道应设卸压孔。(2)磨机检修时,应关闭熟料窑热风管道。(3)应定期清理现场粉尘,防止自燃。磨机进料管、粗粉分离器、磨出口管道不应积存原煤和煤粉。制粉系统和输煤管道停用时应吹扫除粉。
携带易燃品进入制粉岗位。
较大
火灾其他爆炸
(1)不应携带汽油、煤油、酒精、橡胶水等易燃品进入岗位和操作室。棉纱和带油污的杂物应放入指定的带盖容器内,防止混入生产流程。(2)不应穿化纤工作服进入制粉检修区域。
10
煤粉仓
煤粉仓内未设置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充氮系统以及在线监控和报警系统。
重大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1)在煤粉储仓等容器内设置二氧化碳灭火和充氮系统,并保证该系统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应设置在线监控装置、报警系统,并确保安全运行有效。(2)煤粉仓检修应将煤粉全部排空,自然通风2小时以上,监测仓内一氧化碳气体、氧含量在安全范围内,扎好安全绳,方可进入。应二人以上同时入仓工作,并另设专人仓外监护。
三、 建材行业
1.水泥制造
序号
部位
风险辨识
风险分级
可能导致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原料磨系统
磨机、选粉机、辊压机等设备未设置机旁控制装置或无开机声光信号装置。
较大
机械伤害
(1)磨机、选粉机、辊压机等设备应设置机旁控制装置,机旁控制装置应布置在操作人员能够看到整个设备动作的位置,机旁开关应能强制分断主电路,并具有锁定装置及开关位置标志。(2)磨机、选粉机、辊压机等设备现场应设有预示开车的声光信号装置。
人员易接触的表面高温设备未设置隔离护栏等防护装置。
较大
机械伤害灼烫
表面温度超过50℃的设备和管道,在人员容易接触到的位置,应设置隔离护栏等防护措施。
2
煤粉制备系统
系统设备缺少防爆阀或防爆阀缺陷。
重大
火灾爆炸
(1)煤粉制备系统的煤磨、选粉机、煤粉仓、收尘器等处应装设防爆阀。(2)防爆阀应布置在需要保护的设备附近,并应布置在便于检查和维修的管段上。(3)防爆阀的布置应避免爆炸后的喷出物喷向电气控制室的门、窗、电缆桥架,且不应喷向车间内其他电气设备、楼梯口、主要通道、附近锅炉及管道。(4)对防爆阀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
煤磨进出口未设置温度监测装置,或煤粉仓、收尘器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自动报警装置。
重大
火灾爆炸
(1)煤磨进出口应设温度监测装置,煤粉仓、收尘器应设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自动报警装置。(2)检测报警装置应定期检查、校验,确保完好、准确。
3
回转窑
点火、烘窑过程违章操作,水分未充分排出。
较大
灼烫
烘窑过程应保证水分充分排出。
点火、给煤过程违章操作,发生爆燃、回火。
较大
灼烫
(1)应先送风后给煤。(2)应关闭看火门,远离窑口。(3)应给煤时缓慢增加给煤量。(4)在窑口高温区域应设置封闭护栏。
调整喷煤管位置过程中,窑炉内出现正压。
较大
灼烫高处坠落
(1)现场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并系好安全带。(2)现场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3)中控操作应保持系统微负压状态。
4
预热器
结皮清理过程中违章作业,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未采取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较大
机械伤害高处坠落
(1)预热器结皮清理前,应关闭循环吹堵风和空气炮,站位适当。(2)应选择合适避让空间,确认风管接头牢固,安全可靠,先抓牢风管后,确认是否负压状态后,接到指令方可开风作业。
预热器清堵作业违章操作。
较大
灼烫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
(1)应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制度,制定预热器清堵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专人监护。(2)预热器系统多级筒堵塞时,清堵作业应至下而上逐级进行,严禁多处同时作业。清堵作业时,除作业点外,系统所有的孔和门应关闭并锁紧。(3)操作前,应关闭现场压缩空气阀门和空气炮,关闭并锁紧上级的翻板阀。(4)在底层入口和斜拉链地坑入口应设置警戒区域、悬挂警示牌。(5)配备氨水脱硝的,作业前应停用脱硝设备。(6)操作前应对易燃物进行隔离。(7)作业人员应穿戴防火隔热服、选择上风向正确站位,明确逃生路线; 应侧身对着捅料孔,严禁正面对着捅料门。(8)作业前应先将水枪插入清料门,后开启水泵,清料后应先停水泵,再抽水枪。(9)煤粉制备系统直接采用窑头或窑尾废气作为烘干热源时,应先停止煤粉制备系统运行,并关闭通往煤磨的热风阀。
5
篦冷机区域
清理篦冷机“雪人”、积料、大块,违章作业。
较大
物体打击灼烫触电高处坠落起重伤害
(1)人工进入篦冷机内清理作业前,应进行通风、冷却,并穿戴好高温防护用品。(2)应使用安全照明电压照明。(3)钢丝绳应锁紧下料翻板阀,并应关闭空气炮。(4)严禁掏底清理。(5)应选择好撤离路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6)人工清理篦冷机“雪人”时,应停止使用空气炮,维持好窑头负压,在窑头平台上处理。(7)人工进入篦冷机内清理作业前应停下与篦冷机有关的所有设备: 窑、冷却机、破碎机、空气炮,将预热器翻板阀锁死,并对相应开关、阀门上锁并挂警示牌。
6
人工清库作业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外包给不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承包方,且作业前未进行风险分析。
重大
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
(1)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承包方应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清库作业前应进行风险分析。
进入水泥库内清除库壁结料作业未系好安全带、安全绳,未确认爬梯牢固可靠,未保持足够照明。
重大
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严格执行《水泥工厂筒型储运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并重点做好:应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应确认爬梯牢固可靠;应保持足够照明;应选好安全绳固定点;应设专人监护。
2.平板玻璃制造
1
窑炉
窑炉池壁、池底等耐火材料缺陷,泄漏玻璃液。
重大
火灾灼烫
(1)巡检窑炉,应及时修护有缺陷的耐火材料。(2)冷却耐火材料风机应运行正常。(3)窑炉运行中如遇全部停电时,应立即关闭油(气)阀门并降低烟道闸板,尽量使窑内压力及温度下降减缓,减少对耐火材料的影响。(4)耐火材料缺陷导致渗玻璃液时,应用风、特制水套管、水箱或水进行强制冷却渗玻璃液部位,并及时进行维修。(5)如遇漏玻璃液事故,应采取风、水冷使漏玻璃液部位凝固,必要时应降低液面和温度。如漏玻璃液严重时应立即停炉。
更换池壁砖、热修蓄热室等的高温耐火材料。
较大
灼烫
(1)严禁穿戴化纤制品,在超过50℃以上的区域进行热修时,应穿戴耐热防护服等防护用品,严禁结死扣。(2)更换池壁砖期间应使窑温、窑压较正常运行时适当降低。(3)热修蓄热室前应在蓄热室与小炉之间插入水源可靠的水冷闸板。
点火烤窑中的易燃易爆气体。
重大
爆炸
(1)点火烤窑的低温阶段应严防熄火,熄火后应立即停止燃料供给并排除残余气体,确认气体低于爆炸极限时方可再次点火。(2)烧发生炉煤气的池窑应在蓄热室温度高于发生炉出口煤气温度以后方可输送煤气,在废气总烟道上点燃防爆火管,过大火时和最初几次换火时要检查防爆火管的燃烧情况。(3)烤窑设施烧油池窑在窑内温度达到800℃以上时方可点燃重油,并应防止脱火,避免爆炸事故。(4)应设熄火自动报警和燃料自动关闭联锁装置,发生熄火情况,确认窑内气体浓度低于爆炸极限时方可再次点火。(5)烤窑过程中,应确保燃气管道阀门关闭,避免燃气进入窑炉发生爆炸。
2
锡槽
锡槽槽底冷却风缺陷,泄漏锡液。
较大
火灾灼烫
(1)巡检、维护锡槽槽底冷却风机,应保证运行正常。(2)出现锡槽槽底温度异常,应及时用风、水处理。
锡槽加锡、清理锡液表面氧化物,高温锡液。
较大
灼烫
(1)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2)严禁使用铝或铝合金工具。(3)加锡工具及锡锭严禁与水接触。
3
锡槽配气间
锡槽配气间内仪表和阀门密封不良。
较大
火灾爆炸
应使用中性肥皂水或便携式气体报警仪定期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
锡槽配气间未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或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缺陷。
较大
火灾爆炸
(1)应设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2)气体检测报警仪有效检测覆盖水平面半径宜为7.5m。(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应定期校验。(4)检测报警仪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
锡槽配气间内电气未采用防爆型,管道未静电接地,管道法兰未静电跨接。
较大
火灾爆炸
(1)锡槽配气间内的电气设备、线路、照明、开关等电气装置应防爆。(2)氢气输送管道应静电接地。(3)管道法兰应静电跨接。
4
液氨罐、液氨中间储罐
管道法兰、仪表、阀门密封不良。
较大
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
(1)应定期检查。(2)应制定执行漏氨重点部位的检维修计划。
未设置气体浓度报警仪或气体浓度报警仪缺陷。
较大
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
(1)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2)每年应进行校验。(3)液氨中间储罐报警仪应与事故风机联动。
电气未采用防爆型,罐体未静电接地,管道法兰未静电跨接。
较大
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
(1)液氨罐、液氨中间储罐区域电气设备、线路、照明、开关等电气装置应防爆。(2)罐体应静电接地。(3)管道法兰应静电跨接。
5
氢气发生站
仪表和阀门密封不良。
较大
火灾爆炸
应使用中性肥皂水或便携式气体报警仪定期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
氢气发生站未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或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缺陷。
较大
火灾爆炸
(1)应设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2)气体检测仪有效检测覆盖水平平面半径,室内宜为7.5m。(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应定期校验。(4)检测报警仪与事故排风机应自动开启联动。
氢气发生站内电气未采用防爆型,管道未静电接地,管道法兰未静电跨接。
较大
火灾爆炸
(1)氢气发生站内的电气设备、线路、照明、开关等电气装置应防爆。(2)氢气输送管道应静电接地。(3)氢气管道法兰应静电跨接。
3.建筑卫生陶瓷制造
1
球磨机检修
检修时,未对球磨机筒体进行固定。
较大
机械伤害
检修前,应对球磨机筒体进行固定,防止检修过程中筒体转动。
检修时,未对仪器启动装置进行隔离。
较大
机械伤害
检修前,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处加装锁具,上锁挂签,安排专人看护,检修完成前严禁打开电源。
2
烧成/窑炉/ 点火
供气管路密封不良。
较大
火灾爆炸
点火前应对整个系统进行压力试验,确认各焊点、焊缝、连接位置、螺栓孔位等处试压后不泄漏、仪表指示等完好。
未按照窑炉的点火规定作业。
较大
火灾爆炸
(1)窑炉点火前应确认燃气已送入窑体管道,严禁在燃气管道负压下点火。(2)窑炉点火前应确认各处阀门关闭。(3)点火前应先开启窑头排烟和助燃风机。(4)点火前或火咀熄灭后应用空气对窑炉炉膛进行吹扫,确认炉内无残余燃气后才能点火。(5)严禁火咀熄灭后未关闭火咀就马上进行点火操作。(6)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易挥发液体燃料来点炉,应用电子打火器点火。(7)严禁在停电停气后未打开排空阀时点火。(8)严禁先开燃气后点火。
3
烧成/窑炉/ 运行
运行过程中发生气体泄漏。
较大
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
运行过程中,发现气体泄漏,应立即切断气源、电源。危险解决前严禁点火。
切换备用燃气的顺序错误。
较大
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
运行过程中切换备用燃气时应先打开即将启用的备用管路供气阀门,再关闭在用燃气管路的供气阀门。打开备用管路供气阀门前,应先打开其放散管阀门,切换正常后,应关闭放散阀。
未定期对窑炉进行巡查。
较大
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
应设置巡窑工,定期检测,确保油、气输送管路、阀门完好无泄漏,调整机构灵活好用。确保窑炉观察孔完好,测量仪表仪器完好。
4
烧成/窑炉/ 检修
检修时,未安排监控人员。
较大
中毒和窒息
进行窑炉检修前,应办理设备停电和危险作业申请。且至少有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参与检修工作,一名工作人员专职看护。
检修时,未对电源、供气阀等开启装置进行隔离。
较大
中毒和窒息
进行窑炉检修前,应切断所有电源、气源,并加装锁具,上锁挂签,安排专人看护。
检修前,未通风排出剩余燃气。
较大
中毒和窒息
进行窑炉检修前,应用空气对窑炉内窑炉炉膛进行吹扫并通风24小时,确保窑内无燃气。
4.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1
原料堆场
进入料斗或料仓作业物料坍塌。
较大
坍塌
(1)进入料斗或料仓作业的人员, 应与有关工序的作业人员联系, 悬挂醒目的“禁止卸料”警告标志。(2)应系牢安全带, 并有专人监护, 方准入内作业。
2
成型压机
成型机未设置防压手措施, 摩擦轮周围未设置防护设施, 液压机未设置防过载装置, 违章作业。
较大
机械伤害
(1)成型设备应安装防止压手的安全装置。(2)摩擦压砖机的摩擦轮周围应设安全防护平台。采用机械手时, 机械手摇臂活动范围的四周, 应设安全围栏。(3)液压机应有防止过载的安全装置。(4)静油(水)压砖机(等静压机)升压过程中, 操作人员应位于保护屏的后面, 不应靠近超高压泵和高压管道。
四、 机械行业
1.铸造工艺
序号
部位
风险辨识
风险分级
可能导致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电加热熔炼炉
冷却水管漏水,接触高温金属溶液而引起爆炸。
重大
其他爆炸
(1)应设置水冷却系统的水温、水压检测和报警装置。(2)应设置防治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3)定期维护、检修,设备维护检修时应使用能量锁定装置,或设置专人监护。
2
熔炼炉周边溶液(熔渣)坑
坑边和坑底未设置防止水流入的措施,或坑内潮湿、积水,导致溶液(熔渣) 遇水爆炸。
重大
其他爆炸
(1)应设置防治水进入坑内的安全设施。(2)工频炉应设置能在紧急倾炉或漏炉溶液外溢情况下,盛装全部熔液的贮存坑或钢包; 贮存坑周边应设置栅栏或加盖保护,坑内应无积水、积油。(3)及时消除坑内积水。
3
熔炼炉操作平台
环境恶劣,平台严重锈蚀或垮塌,导致操作者高处坠落。
较大
高处坠落
(1)作业面操作平台结构应坚固、可靠,台面应采取防滑措施,平台周边应设置护栏。(2)护栏的结构尺寸应符合工业梯台的规定,锈蚀时应及时修复和更换。
4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及吊索具
起重机主要部件及吊索具强度不够或未设置两套制动器,导致熔融金属倾翻。
重大
起重伤害灼烫
(1)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应符合《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第5部分:铸造起重机》的相关规定。(2)吊运熔融金属及其他危险物品的起升机构,每套独立驱动装置应装有两个支持制动器,在安全要求特别高的起升机构中,应另外装设安全制动器; 并应装设防止越程冲顶的第二级起升高度限位器,第二级起升高度限位器应分断更高一级的动力源。(3)吊索具应定期检查,吊钩和横梁应定期进行探伤检验。
5
浇注使用的浇包
浇包未烘干,与高温溶液接触导致爆炸。
重大
其他爆炸
(1)应编制浇包烘干工艺,并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执行。(2)浇注前应进行专项检查。
6
地坑内浇铸
地坑铸型底部有积水或潮湿,与高温溶液接触导致爆炸。
重大
其他爆炸
(1)砂型底部距地下水面的距离必须大于1.5m。(2)地坑浇注作业前应检查是否积水或潮湿,且保持干燥状态。(3)浇铸坑周边必须设有防止水流入的措施。
2.锻压工艺
1
锻造机
锤头破裂,或零部件松动,锻打时飞出伤人。
较大
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1)设备上的螺钉、螺母和销钉等连接件均应采取可靠的防松措施; 双柱式锻造机械应设置可靠的保险杆,且连接牢固。(2)锤缸的顶部应设有锤杆缓冲装置,锤头与锤杆在楔紧时,不得破碎,楔紧后不得松动; 锤头应无裂纹、无破损。(3)上述内容应在每班工作前进行检查。
2
自动锻压机
离合器与制动器未联锁或失灵,导致滑块意外运动伤人。
较大
机械伤害
(1)应设置制动系统,并能阻碍滑块的运动和支撑滑块,且在任何位置均能发挥作用。(2)离合器与制动器的控制系统应联锁并有效。(3)设备维护检修时应使用能量锁定装置,或设置专人监护。
3
冲压机械安全装置
光电保护和双手操纵装置失灵,导致人体进入冲模区。
较大
机械伤害
(1)应配置一种或多种安全装置,多个侧面接触危险区域则应在每个侧面提供安全装置。(2)设置的光电保护装置和双手操纵装置应分别符合GB 27607 规定。
4
冲压生产线防护栅栏
开口处未设置联锁装置或联锁装置失灵,导致人体进入冲模区。
较大
机械伤害
(1)冲压生产线工作区域防护栅栏的开口处,应与主机联锁,确保主机运动停止后防护栅栏的门才能够打开。(2)设备维护检修时应使用能量锁定装置。
3.焊接工艺
1
焊接(切割) 作业区域
未设置防护屏板,飞溅火花引燃易燃物质发生火灾。
较大
火灾其他爆炸
(1)在允许操作的地方和焊接场所,应设置不可燃屏板或屏罩隔开,以形成焊接隔离间。(2)及时消除作业周边及下方的易燃易爆物质。(3)定期清扫焊接通风除尘管道中的积碳等杂物。
2
氧-可燃气体焊接与切割
气瓶受热导致瓶体爆炸和可燃气体泄漏引起火灾。
较大
火灾其他爆炸
(1)氧气瓶与乙炔瓶与明火距离不少于10 米,不得靠近热源;乙炔瓶应配置回火防止器。(2)减压器在气瓶上应安装牢固,采用螺纹连接时应拧足五个螺扣以上,采用专门的夹具压紧时应平整牢固。(3)软管材质应符合要求,且无泄漏、磨损、老化。
3
电焊设备
一次线绝缘破损,二次线接头过多或搭接在可燃气体管道上,导致人员触电和可燃气体爆炸。
较大
触电其他爆炸
(1)一次线绝缘无破损,二次回路宜直接与被焊工件直接连接或压接。二次回路接点应紧固,无电气裸露,接头宜采用电缆耦合器,且不超过3 个。(2)焊机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操作,应避免焊机和工件的双重接地。(3)禁止搭载或利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设备可移动部位,以及PE 线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
4.机械加工工艺(铝镁金属机械加工)
1
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不符合要求,发生粉尘爆炸时,易加重事故危害。
重大
其他爆炸
(1)建筑物应设置符合《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5605)要求的泄爆口。(2)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符合GB50016 的规定。
2
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
重大
其他爆炸
(1)选用干式除尘器进行除尘时,采用袋式外滤除尘和(或)旋风除尘工艺; 选用湿式除尘器进行除尘时,采用水洗或水幕除尘工艺。(2)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3)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4)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5)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且不小于23m/s。(6)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7)湿式除尘设计用水量、水压应能满足去除进入除尘器粉尘的要求,循环用水水质应清洁,储水池(箱)、水质过滤池(箱)及水质过滤装置不得密闭,应有通风气流,池(箱)内不得存在沉积泥浆。
3
电气系统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不符合要求,在粉尘云状态时发生电气短路及燃烧,导致粉尘爆炸。
重大
其他爆炸
(1)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监测及监控装置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GB12476的要求,电气连接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2)除尘系统、金属设备,以及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防静电措施应符合GB12158的要求。(3)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符合GB50058 的要求,除尘系统的风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4)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监测及监控装置应无积尘。
4
车间及作业要求
粉尘爆炸危险区动火作业,未按规定清理积尘,导致粉尘爆炸。
重大
其他爆炸
(1)作业过程在作业区不得进行动火作业及检维修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及检维修作业应在完全停止加工作业的状况下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2)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不得出现厚度大于0.8mm 的积尘层,应及时进行粉尘清理。(3)清理作业时,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和不产生火花的清扫工具。(4)清扫、收集的粉尘应防止与铁锈、水或其他化学物质接触或受潮发生放热反应产生自燃,应装入经防锈蚀表面处理的非铝质金属材料或防静电材料制成的容器(桶)内,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区域,收集的粉尘应作无害化处置。(5)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的工具应不产生碰撞火花。
5.热处理与电镀工艺
1
加热炉
加热炉区域通风不良导致中毒和窒息、电气部分无屏护或接地不良导致触电、可燃气体泄漏导致爆炸。
较大
中毒和窒息触电其他爆炸
(1)盐浴炉炉口应设置排风设施,电气接点应进行屏护; 炉膛底部应设置放盐孔,并设有干燥的熔盐收集器;工具和工件应保持干燥。(2)可控气氛多用炉淬火室应设置安全防爆装置,炉门应联锁。(3)保护气氛和可控气氛炉,应设置超温自动切断加热电源、低温自动停止通入生产原料气并报警的装置。(4)燃油(或燃气)炉应设置可燃物泄漏报警装置,烟道应安装防爆门; 点火和熄火保护应灵敏可靠。(5)液氨作为制备气氛的原料时,其管路严禁用铜和铜合金材料制造; 金属管道应设有防静电装置。(6)现场应配备防毒面具。(7)用于轻金属热处理的盐浴炉空炉时的盐浴温度不得超过550℃;对镁合金轻金属热处理时盐浴的最高允许温度应符合GB15735表4的规定。
2
自动电镀线电镀槽体
氢气聚集而发生爆炸,通风不良导致中毒和窒息。
较大
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1)自动电镀生产线应设有槽液快速循环和溢流的措施,防止氢气聚集。(2)镀槽应设置抽风净化装置。(3)对于酸洗槽应在附近设置冲洗、喷淋装置。
3
槽液配置
槽液配置方法不当引起飞溅和爆炸。
较大
灼烫其他爆炸
(1)槽液混合作业时,添加的新槽液应缓慢加入,同时进行充分搅拌。(2)镀液配置和调整时,应先将固体化学品在槽外溶解后再慢慢加入槽内。
6.涂装工艺
1
涂漆作业区域(含临时作业场所)
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火花引燃易爆气体而产生爆炸。
较大
其他爆炸
(1)应准确划分危险区域,并严格控制作业区域内有机溶剂的浓度。(2)爆炸危险1区、2区严格按照电气整体防爆要求设置,并安装报警装置,该装置应与自动灭火系统联锁。(3)临时喷漆场所周围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与明火和其他电气设备的安全间距不得小于6m,并设置警戒线和安全标志牌,周边不得存放易燃和可燃物质。
2
涂漆作业区域通风
通风不良导致中毒和窒息,风量不够导致易燃物品积聚而引起火灾和爆炸。
较大
火灾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
(1)通风装置的过滤棉应及时更换,风管定期清理,防止污染物沉积,保障涂装室内微负压。(2)粉末静电喷涂通风管道应保持一定的风速,同时应有良好接地,防止粉尘积聚后遇火花爆炸。
3
喷涂
静电产生的火花引燃可燃气体导致火灾和爆炸。
较大
火灾其他爆炸
(1)喷漆设备、供漆容器及输漆管路均应有可靠的导除静电装置,进入喷漆室的人员应接受消除静电处置。(2)喷漆室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和报警装置应与自动停止供料、切断电源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等联锁。(3)与静电喷漆室相关连的通风管道应安装自动防火调节阀。
4
粉末静电喷涂
静电火花导致粉尘爆炸。
较大
其他爆炸
(1)喷粉区内所有导体都应可靠接地,挂具与工件的接触区域应采用尖刺或刀刃状。(2)喷粉室室体及通风管道内壁应光滑,不积聚粉尘。(3)基本封闭的喷粉室应设置泄压装置,应安装火灾报警装置,该装置与切断电源及自动灭火器、工件输送的控制装置联锁。
5
喷烘两用喷漆室
可燃沉积物受高温物体或火花影响而导致火灾和爆炸。
较大
火灾其他爆炸
(1)喷烘两用喷漆室内表面应经常清理,以减少可燃物的沉积。(2)喷漆设备、烘干设备和通风系统、电加热系统应与检测和报警装置联锁,加热系统应与温度控制装置联锁; 烘干设备处于运行或带电状态时,喷漆设备应自锁或整体移出。(3)烘干设备运行前应移走室内所有易燃可燃物品。(4)使用燃气加热系统的点火、熄火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6
浸涂槽
槽体周边可燃气体聚积遇高温物体或火花而引起火灾和爆炸,无应急装置,紧急情况时加剧火灾和爆炸的危害。
较大
火灾其他爆炸
(1)浸涂槽容积超过2立方米时应设置底部排放装置和转移槽,底部排放管应能在5分钟之内排空槽液。(2)容积小于0.6立方米或液体表面积小于1平方米的敞口小型槽应设置盖板或专用灭火装置,容积大于0.6立方米或液体表面积大于1平方米的大型浸涂槽应设置泡沫和气体灭火系统。(3)浸涂区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4)浸漆槽应设置抽排风装置。
7
烘干室
电气火花引起可燃气体导致火灾或爆炸。
较大
火灾爆炸
(1)烘干室应设置接地,外壳的各部件之间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2)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内的电气设备和元件,应满足整体防爆的要求。(3)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且应定期试验。(4)排放总管应定期清理,清除积存的可燃物。
五、 轻工行业
1.饲料加工
序号
部位
风险辨识
风险分级
可能导致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粮仓(筒仓、平房仓)
清仓或维修作业中易发生物料坍塌。
较大
坍塌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清仓、维修作业流程。(2)作业前应配带安全绳、安全帽等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呼救工具,并在粮仓上部出口设系留装置。(3)应自上而下进入,不得从下部进入、作业。(4)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配备监护人。
立式筒仓未按规定的种类和容量充装,产生爆裂掩埋危险。
较大
容器爆炸
(1)按照筒仓的设计能力和种类充装,不得超装,不得存放非允许类的其他粮食、物品。(2)应设置料位指示装置并设置超限报警装置。(3)建立仓内存放物品通风、检测措施,并做好记录。(4)立式仓周边禁止无关人员停留并设置提示标识。
2
制粉车间
车间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重大
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应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4)易产尘地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禁止采用正压吹扫。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3
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
重大
其他爆炸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
2.植物油加工
1
正己烷等有机溶剂储存和使用场所
溶剂泄漏,违章动火、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引起爆炸。
较大
容器爆炸
(1)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采用防爆型,线路穿金属管防护,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使用防爆型通讯设备。(2)静电积聚危险的生产装置应采用控制流速、消除静电等措施,大于0.03 欧姆的法兰应进行跨接。(3)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密封及润滑良好并做好记录; 设备应避免撞击、摩擦和无润滑运行。(4)正己烷储罐接地装置每半年至少检查、测量一次。(5)输送管道严禁与热力管道、电力电缆敷设在同一管沟内,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跨越道路的输送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及易发生泄漏的管道附件,除需要采用螺纹、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连接。(5)静电危险场所的工作人员,外露穿着物(包括鞋、衣物)应具防静电或导电功能。(6)溶剂罐的呼吸阀终端和浸出系统废气排出口处应装阻火器。(7)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浸出车间通风不良,爆炸性气体积聚。
较大
其他爆炸
(1)应配有防爆排风机,并设为二级用电负荷。固定式排风管出口宜高出浸出车间顶面至少1.5m。(2)应配置固定式溶剂蒸气检测报警器并与报警、排风机联动。
2
豆粕库、仓(平房仓)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豆粕粉尘爆炸。
较大
其他爆炸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2)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3)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4)粉碎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5)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豆粕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较大
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应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每天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4)易产尘地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禁止采用正压吹扫。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应有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演练。
3.制糖业
1
干燥机、包装机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较大
其他爆炸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2)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3)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4)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2
结晶、粉碎、包装车间
车间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较大
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4)易产尘地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禁止采用正压吹扫。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3
结晶、粉碎、包装车间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
重大
其他爆炸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 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
4.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速冻食品制造、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1
制冷机房
液氨储罐、压缩机、阀体、调节站等液氨泄漏。
较大
中毒和窒息
(1)必须根据制冷压力管道设计图纸中的制冷工艺设计说明,确定储氨单元的存氨量。(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备案等。(3)贮氨器、低压循环桶、气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均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并应设有维持其正常液位的供液装置。(4)系统应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5)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上部均应安装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防爆事故排风机。(6)制冷机房内事故风机及应急照明均应采用防爆型。(7)贮氨器上方宜安装水喷淋系统。(8)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并采用开花水枪。(9)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至少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非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护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10)制定落实液氨泄漏现场处置方案,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应急演练。(11)每半年对避雷设施进行一次检测。
2
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
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重大
中毒和窒息
人员较多的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不得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应用其他介质进行二次换热或采用单独的环保型冷媒空调系统。
3
快速冻结装置
快速冻结装置液氨泄漏。
重大
中毒和窒息
(1)快速冻结装置应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9人。(2)快速冻结装置上方的回气集管在车间吊顶上方应单独隔离或移至车间外。(3)在快速冻结装置的出口处的上方应安装氨气浓度传感器,在加工间内应布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事故排风机,自动停止成套冻结装置的运行,漏氨信号应同时传送至机房控制室报警。(4)热气融霜用的热气管,应从制冷压缩机排气管除油装置以后引出,并应在其起端装设截止阀和压力表,热气融霜压力不得超过0.8MPa(表压)。如果需要采用热氨融霜工艺,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止产生超压、液击的控制装置。
5.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1
输送设备、干燥机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引起粉尘爆炸危险。
较大
其他爆炸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2)应在干燥前设置金属磁选设备。(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4)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5)干燥设备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并设置超温预警监测报警装置。(6)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2
车间
车间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较大
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4)禁止采用正压吹扫。易产尘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3
污水处理池清理
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甲烷、硫化氢等)积聚。
重大
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2)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3)作业前,应先通风,现场作业人员在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前提下,排净池内的物料; 再检测,对池内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池口至少设两人进行监护,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4)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50立方米/h。(5)监护和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6)作业时间超过30min 时,必须重新进行池内气体检测。(7)作业结束后,清理干净池内工具、杂物,作业和监护人员签字保存记录。
6.方便食品制造
1
油炸机
温控及保护装置和油烟排放系统失效,违规操作等造成油料过热,存在爆炸危险。
较大
火灾其他爆炸
(1)安全操作规程应设置在作业现场,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2)油炸机应有油温过热自动保护和预警装置,严禁员工离岗、脱岗。(3)油烟排放系统应建立现场可视监控、监测报警系统和定期清理制度,并确保执行到位。(4)作业完毕应及时关闭加热设备,确保降温措施执行到位。(5)油炸锅配备二氧化碳自动灭火装置。(6)车间物理隔离严禁使用易燃材料。
7.乳制品制造
1
奶粉生产糖粉投料、乳粉干燥、包装设备
区域内的摩擦、碰撞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较大
其他爆炸
(1)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2)安全操作规程应设置在作业现场,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每年定期检测。(4)易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5)设备在打开或清理时,应确保内部粉尘清除干净,动火业应执行审批程序。(6)干燥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7)压力喷雾干燥器主体应设置排风温度超温报警装置。干燥塔应有超温、超压报警系统。(8)对干燥塔、旋风分离器等应有定期巡视制度并定期检查,做好记录。防止因塔内温度增高使残留的乳粉结焦引发事故。(9)鼓风机、引风机、高压泵等设备应安装减震器,并采用软接管连接。(10)上下金属制卡子或法兰之间应用铜片或铜网编织导线做好跨接,形成良好的电气通路。
2
奶粉生产车间
车间粉尘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重大
其他爆炸
(1)安全操作规程应设置在车间作业现场,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2)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房顶应为轻质材料。(3)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4)建立粉尘清扫制度,落实班后清扫交接要求,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防止粉尘堆积。(5)易产尘地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禁止采用正压吹扫。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方案,并定期演练。
3
制冷机房
液氨储罐、压缩机、阀体、调节站等液氨泄漏。
较大
中毒和窒息
(1)必须根据制冷压力管道设计图纸中的制冷工艺设计说明,确定储氨单元的存氨量。(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备案等。(3)贮氨器、低压循环桶、气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均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并应设有维持其正常液位的供液装置。(4)系统应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5)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上部均应安装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防爆事故排风机。(6)制冷机房内事故风机及应急照明均应采用防爆型。(7)贮氨器上方宜安装水喷淋系统。(8)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并采用开花水枪。(9)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至少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非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护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10)制定落实液氨泄漏现场处置方案,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应急演练。(11)每半年对避雷设施进行一次检测。
4
快速冻结装置
快速冻结装置液氨泄漏。
重大
中毒和窒息
(1)快速冻结装置应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9人。(2)快速冻结装置上方的回气集管在车间吊顶上方应单独隔离或移至车间外。(3)在快速冻结装置的出口处的上方应安装氨气浓度传感器,在加工间内应布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事故排风机,自动停止成套冻结装置的运行,漏氨信号应同时传送至机房控制室报警。(4)热气融霜用的热气管,应从制冷压缩机排气管除油装置以后引出,并应在其起端装设截止阀和压力表,热气融霜压力不得超过0.8MPa(表压)。如果需要采用热氨融霜工艺,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止产生超压、液击的控制装置。
8.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酱菜腌制
1
味精制造液氨(原料)
液氨频繁充装时罐车和管道泄漏。
较大
中毒和窒息
(1)应根据液氨储罐、压力管道设计图纸中的工艺设计说明,确定储氨单元的存氨量。(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氨单元,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备案等。(3)充装管道应选用万向液氨装卸臂(鹤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氨。(4)贮氨器上方宜安装可靠水喷淋、泄漏检测报警系统。(5)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至少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非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护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定期进行液氨泄漏应急演练。(6)制定落实液氨泄漏现场处置方案,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应急演练。
液氨储罐区域无避雷设施或避雷设施不规范。
较大
火灾其他爆炸
每半年对避雷设施进行一次检测。
2
味精制造发酵车间
液氨管线进入发酵车间泄漏。
较大
中毒和窒息
(1)车间应安装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并与液氨管线快速切断阀、事故排风系统连锁。(2)液氨管线禁止穿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3)人员较多的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不得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应用其他介质进行二次换热或采用单独的环保型冷媒空调系统。
3
食醋生产粉碎机、料仓等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较大
其他爆炸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2)应在粉碎机前设置金属磁选设备,并规范使用。(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4)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5)粉碎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6)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4
食醋生产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
重大
其他爆炸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
5
酱菜腌制、发酵的腌渍池、发酵罐、发酵缸
通风不良,局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积聚。
较大
中毒和窒息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2)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3)作业前,应先通风,现场作业人员在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前提下,排净池内的物料; 再检测,对池内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池口至少设两人进行监护,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4)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50立方米/h。(5)监护和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6)作业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进行池内气体检测。(7)作业结束后,清理干净池内工具、杂物,作业和监护人员签字保存记录。
9.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1
制氢( 氢气罐、管道输送)
氢气罐附近违章动火、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引起爆炸。
较大
其他爆炸
(1)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线路穿金属管防护,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通讯设备使用防爆型。(2)静电积聚危险的生产装置应采用控制流速、消除静电等措施,大于0.03欧姆的法兰应进行跨接。(3)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密封及润滑良好并做好记录; 设备应避免撞击、摩擦和无润滑运行。(4)氢气储罐防雷接地装置每半年至少检查、测量一次。(5)静电危险场所的工作人员,外露穿着物(包括鞋、衣物)应具防静电或导电功能。(6)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2
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
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重大
中毒和窒息
人员较多的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不得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应用其他介质进行二次换热或采用单独的环保型冷媒空调系统。
3
快速冻结装置
快速冻结装置液氨泄漏。
重大
中毒和窒息
(1)快速冻结装置应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9人。(2)快速冻结装置上方的回气集管在车间吊顶上方应单独隔离或移至车间外。(3)在快速冻结装置的出口处的上方应安装氨气浓度传感器,在加工间内应布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事故排风机,自动停止成套冻结装置的运行,漏氨信号应同时传送至机房控制室报警。(4)热气融霜用的热气管,应从制冷压缩机排气管除油装置以后引出,并应在其起端装设截止阀和压力表,热气融霜压力不得超过0.8MPa(表压)。如果需要采用热氨融霜工艺,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止产生超压、液击的控制装置。
4
乙醇提取车间、乙醇蒸馏车间等酒精储存和使用场所(如黄原胶生产等)
摩擦、碰撞火花、静电,违规操作等因素,容易引起火灾及爆炸。
较大
爆炸
(1)应安装乙醇浓度探测装置。(2)电器应采用防爆型。(3)金属储罐必须设可靠的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4)对避雷装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记录。(5)罐区或库区周围必须设置放静电消除器,进入罐区或库区的人员必须进行静电放电。(6)储酒罐的进出酒管道要设置在罐体的底部,需要高位安装时,在罐体内部必须将管道引到罐体底部,并保证出酒口与罐体底部平行,且距底部不大于30cm。(7)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并使用防止产生火花的工具。(8)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若确需在相应区域动火,必须严格审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动火区域与罐和管道全部隔离,并进行置换,经检测符合安全要求后,再按照作业程序审核后方可作业。(9)酒精储运设备、酒精储罐及罐内所有金属构件均应接地,进出车辆应安装防火帽。
10.白酒制造
1
储酒罐区、原酒库等(酒精库)
摩擦、碰撞火花、静电,违规操作等因素,容易引起火灾及爆炸。
较大
容器爆炸其他爆炸火灾
(1)金属储罐必须设可靠的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2)对避雷装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记录。(3)罐区或库区周围必须设置放静电消除器,进入罐区或库区的人员必须进行静电放电。(4)储酒罐的进出酒管道要设置在罐体的底部,需要高位安装时,在罐体内部必须将管道引到罐体底部,并保证出酒口与罐体底部平行,且距底部不大于30cm。(5)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并使用防止产生火花的工具。(6)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若确需在相应区域动火,必须严格审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动火区域与罐和管道全部隔离,并进行置换,经检测符合安全要求后,再按照作业程序审核后方可作业。(7)酒精储运设备、酒精储罐及罐内所有金属构件均应接地,进出车辆应安装防火帽。
酒库内通风不良引起乙醇气体积 聚,形成爆炸危险。
重大
容器爆炸其他爆炸
(1)白酒勾兑、灌装车间,以及酒精度大于或等于38度的白酒库应安装乙醇浓度探测装置。(2)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独立的负压机械通风设施。机械通风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2
输酒环节
输酒过程中酒精输入管口未在液面之下的。
较大
火灾容器爆炸
(1)禁止使用塑料机橡胶软管连接。(2)酒精输入管应该在液面之下或容器底部不超过30cm。(3)运输、装卸酒精的机动车辆应符合规定,并安装防火帽和消除静电装置。
3
粉碎设备、输送设备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较大
其他爆炸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2)应在粉碎机前设置金属磁选设备,并规范使用。(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4)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5)粉碎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6)安全操作规程应置放在作业场所,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4
车间
车间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重大
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应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4)安全操作规程应置放在作业场所,禁止采用正压吹扫。易产尘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措施。
11. 啤酒制造、葡萄酒制造、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1
制冷机房
液氨储罐、压缩机、阀体、调节站等,液氨泄漏。
较大
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
(1)必须根据制冷压力管道设计图纸中的制冷工艺设计说明,确定储氨单元的存氨量。(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备案等。(3)贮氨器、低压循环桶、气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均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并应设有维持其正常液位的供液装置。(4)系统应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5)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上部均应安装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防爆事故排风机。(6)制冷机房内事故风机及应急照明均应采用防爆型。(7)贮氨器上方宜安装水喷淋系统。(8)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并采用开式喷头。(9)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至少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非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护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定期进行液氨泄漏应急演练。(10)制定落实液氨泄漏现场处置方案,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应急演练。(11)每半年对避雷设施进行一次检测。
2
发酵车间、滤酒工段
用氨设备、液氨管线超压破裂造成液氨泄漏。
较大
中毒和窒息
(1)用氨场所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2)车间应安装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并与液氨管线快速切断阀、事故排风系统连锁。(3)液氨管线禁止穿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4)人员较多的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不得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应用其他介质进行二次换热或采用单独的环保型冷媒空调系统。
3
酒精储罐、葡萄蒸馏酒(白兰地)储罐
摩擦、碰撞火花、静电,违规操作等因素,容易引起爆炸。
较大
容器爆炸其他爆炸
(1)露天金属储罐必须设可靠的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2)对避雷装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记录。(3)罐区或库区周围必须设置放静电消除器,进入罐区或库区的人员必须进行静电放电。(4)储酒罐的进出酒管道要设置在罐体的底部,需要高位安装时,在罐体内部必须将管道引到罐体底部,并保证出酒口与罐体底部平行,且距底部不大于30cm。(5)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并使用防止产生火花的工具。(6)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若确需在相应区域动火,必须严格审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动火区域与罐和管道全部隔离,并进行置换,经检测符合安全要求后,再按照作业程序审核后方可作业。(7)酒精储运设备、酒精储罐及罐内所有金属构件均应接地,进出车辆应安装防火帽。
酒库内通风不良,引起乙醇气体积聚,形成爆炸危险。
重大
容器爆炸其他爆炸
(1)勾兑、灌装车间,以及酒精度大于或等于38度的白酒库应安装乙醇浓度探测装置。(2)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独立的负压机械通风设施。机械通风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4
输酒环节
输酒过程中酒精输入管口未在液面之下的。
较大
火灾容器爆炸
(1)不允许使用塑料机橡胶软管连接。(2)酒精输入管应该在液面之下或容器底部不超过30cm。(3)运输、装卸酒精的机动车辆应符合规定,并安装防火帽和消除静电装置。
12.人造板制造
1
后处理、砂光段除尘系统
后处理、砂光段因板材中存在金属、沙石切割、砂光时产生火花,或废料回收管道中因含金属、沙石碰撞、静电产生火花造成粉尘爆炸。
重大
其他爆炸
(1)在备料段设置杂物分选和金属探测、剔除装置。(2)在废料回收管道上设置火花探测和灭灭装置。(3)后处理、砂光段设备和废料回收系统接地装置完好。(4)定期清理设备及作业场所、除尘器、废料仓中粉尘。(5)干燥管道应有防雷、防静电接电装置,并每半年检测一次。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
重大
其他爆炸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
13.家具制造业、 地板制造
1
车间
车间粉尘扬起后引发二次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重大
其他爆炸
(1)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2)设备、机架、管道的每段金属外壳间应采用跨接等方式,形成良好的电气通路,不得中断;设备电机、照明等电器设施应防爆。(3)吸风口应能有效控制和收集粉尘,其风速应根据粉尘特性合理选择,防止管道堵塞或不能有效吸尘。(4)采取回收粉尘的收集、储存、处置的密闭措施,防止二次扬尘。(5)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粉尘沉积厚度均不应超过32mm。
2
木材切割、磨削、砂光、刨光、镂铣、开槽榫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内因金属、沙石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火花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重大
其他爆炸
(1)除尘系统通风良好。(2)板材加工、除尘设备及管道接地良好,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3)定期清理设备及作业现场、除尘器、废料仓中粉尘。
除尘系统各吸风口相互连通,存在 伤亡扩大的危险。
重大
其他爆炸
(1)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除尘系统按工艺分片(分区)相对独立设置,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各除尘系统管网间禁止互通互连。(2)应采取预防粉尘爆炸在除尘系统之间扩散的隔爆措施。一个除尘系统同时存在多个粮(料)仓设有多个吸风口时,则各个吸风口应分别设截止阀。
3
喷漆、涂装室
家具喷漆因正压通风造成爆炸。
较大
中毒和窒息火灾
(1)采用封闭喷漆工艺时,其封闭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2)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3)调漆间、喷漆房的照明灯具和电器设施应防爆。(4)作业时配带防护面具。
14.造纸和纸制品业
1
蒸球、蒸锅
蒸煮容器超压、超温、超负荷运行,造成爆炸。
较大
容器爆炸
(1)作业现场应设有醒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防护用品。(2)蒸球、蒸锅、安全阀和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并定期校验保证有效。(3)定期检查,防止超压、超温,并做好记录。(4)加料口设置防护栏和警示标志。(5)作业人员应配戴防毒面罩、安全带,严禁违章作业。
2
浆池、浆塔清理及检维修
硫化氢、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积聚造成中毒事故。
重大
中毒和窒息
(1)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2)彻底排净池、塔内的浆料,用机械通风至少30分钟,对池内进行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3)有限空间的吸风口应设置在下部。(4)作业前,应切断和浆池相连通的管道阀门及动力设备的电源,并在阀门、电源处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安全警示牌。(5)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和防毒面具方能进入。池、塔口至少设两人进行监护,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6)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进行池内气体检测和空气置换。(7)作业结束后,必须彻底清理干净池内工具、杂物。
15.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
车间
车间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重大
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应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防止粉尘堆积。(4)禁止采用正压吹扫。易产尘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设置岗位粉尘扩散措施和爆炸应急处置方案。(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措施。
2
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
重大
其他爆炸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
16.金属制日用品、自行车制造
1
抛光、抛丸机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重大
其他爆炸
(1)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2)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3)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4)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5)安全操作规程应置放在作业场所,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2
喷漆室
通风不畅,漆雾聚集,遇静电或明火发生漆雾爆炸。喷漆室未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较大
火灾其他爆炸
(1)与静电喷漆室相关联的通风管道内应安装自动防火调节阀,并应保持阀的有效工作状态。(2)静电喷漆区中对电气设备体外露导电部分及装置外可导电部分做等电位连接,并应可靠接地。在工作场所使用静电导体制作的操作工具应可靠接地。(3)静电喷漆区允许存放一定量的涂料,但不应超过一个作业班的用量。(4)向静电雾化器供料的容器,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并应保证不泄漏、不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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