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平台合同确认(政采云合同在哪儿找)
一、一体化系统上线,预算执行业务重要调整
1、强化预算控制,预算指标直接控制资金支付。 实现用款计划和预算指标“双控制”功能,提升支出信息的完整性和精确性。
2、建立资金支付集中校验机制。 财政部不再向中央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下达用款额度,取消代理银行对授权支付额度的控制,构建完整的支付控制体系。
3、实行全流程电子化管理。 在保障支付安全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简化审核过程,提升支付效率,保证支出信息的相关性、真实性、完整性。
4、完善政府采购要求。建立采购合同(协议)备案制度及对资金支付的辅助控制机制,实现购买性支出信息从现行的功能分类、项目、 经济分类等内容逐步扩展到包含采购合同编号以及合同协议约定的应付款信息,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奠定基础。
5、实现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不再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申请进行事前审核,改为通过信息系统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进行全过程监管。
6、加强单位会计核算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的衔接。单位会计核算信息、资产信息等将在一体化系统内集中反映。海关单位会计核算业务暂不使用一体化系统,仍继续使用海关智慧财务会计核算系统,同时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接口规范与一体化系统对接,实现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
7、丰富报表查询功能。通过一体化系统可以实时查询单位原始指标、用款计划明细、支出明细、预算执行总体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支出功能分类、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项目支出进度等内容,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更加全面的监控和分析。
二、预算执行模块运行,实际操作中涉及相关变化
(一)预算项目分类变化以及一体化系统如何反映项目全周期管理
根据各类预算支出性质和用途,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又分为公用经费项目和其他运转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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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系统中预算项目是基本管理单元,预算编制、执行、核算均细化到项目。基本支出也按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动态记录和反映项目预算下达、预算调整调剂、预算执行等情况,项目结束和终止时,系统自动计算项目预算结余。
(二)一体化系统如何强化资金支付控制
一是预算指标控制,项目预算指标直接控制资金支付申请,包括统发工资和离退休费均受可执行预算指标严格控制;
二是用款计划控制,主要用于国库现金流量预测、控制及资金清算管理;
三是政府采购控制,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受政府采购指标和合同控制;
四是“三公”经费控制,系统依据可执行指标控制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根据 “三公”经费批复表对相关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总额进行控制。
(三)用款计划编报具体变化
对用款计划口径进行简化,不再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再编报至具体项目,编报口径为“预算单位+资金性质+指标类型(当年/结转)+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支付方式(集中支付/实拨)+金额”。
同时,取消代理银行的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额度控制,代理银行不再提供预算单位额度到账通知书。
(四)一体化系统内国库集中支付的具体变化
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执行环节约束更加严格。预算单位在系统中选取预算指标,填写支付申请信息,生成《国库集中支付凭证》,系统严格按照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额度控制支付申请。
电子凭证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系统自动提交并根据国库司预设规则及库款余额情况进行自动校验。
校验通过的《国库集中支付凭证》自动发送代理银行支付资金,校验不通过的转入主管部门人工审核。
(五)支付申请会触发校验规则转入人工审核范围
1、除系统预设的白名单范围以外,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的。
(白名单涵盖:确需划转的工会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应缴或代扣代缴的税款,以及符合相关制度规定的工资代扣事项;暂不能通过零余额账户委托收款的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
2、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购买性支出,未关联合同的。
3、未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需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支付资金的。
(六)预算单位办理购买性支出支付申请变化
预算单位选取带政府采购标识的指标支付时,必须关联政府采购合同(历史政采合同),系统自动校验合同金额、收款人等信息。系统按合同金额控制累计支付金额,合同累计支付金额至100%时,最后一笔支付需先在采购模块完成履约验收。
无政府采购预算的购买性支出,支付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原则上需关联非政府采购合同(历史政采合同),未关联合同的将转入主管部门和财政人工审核。
(七)教育收费专户支出具体变化
预算单位申请拨款前需提前备案固定收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和印鉴信息。资金由预算单位按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中提出支付申请,经财政审核后,直接拨付到预算单位,不再经由一级部门转拨。支出时按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双重控制,用款计划控制支付金额不超过教育专户对应该单位的资金余额。
(八)出现支付错误的更正方法
进行支付更正范围,适用于技术性差错误用预算指标或经济分类引起的支付更正业务。
支持更正的信息包括指标类型、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项目等,但不得更改原支付凭证中的收付款账户信息以及金额。
一条支付申请可多次更正(每次可更正部分金额),每次生成一条支付更正申请。
特别提示:支付更正以系统自动校验支付更正申请为准,校验不通过的,转入部门和财政人工审核,校验规则参照资金支付校验规则,不得通过支付更正功能绕开校验环节。
(九)支付资金可以退回以及跨年度退回处理
资金退回分为被动退回和主动退回。
因收款人名称或账号错误的退款,按被动退回处理,由代理银行关联原支付凭证,生成《资金退回通知书》发送预算单位。
支付成功后,收款人主动退回资金的,按主动退回处理,代理银行按到账信息生成《零余额到账通知书》发送预算单位,由预算单位关联原支付凭证,生成《资金退回通知书》发送代理银行。
对于项目未结束的跨年资金退回、允许预算单位继续按原用途使用的,按主动退回处理。预算单位在系统中接收代理银行发送的《零余额账户到账通知书》,不需关联原支付凭证,而是补录(手动选择)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等信息,生成《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主动)退回通知书》发送代理银行。
对于项目已终止或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跨年资金退回,预算单位不再将资金退回零余额账户,改为交由主管部门实有资金账户归集后,统一通过银行汇款将资金缴回国库。 来源: 财政部“预算一体化”相关解读等【声 明】文章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本搜狐号不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迅速采取相应措施。